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时间 : 2022-12-13 10:14来源 : 霞山区司法局

各街道办,区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障规范性文

  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 号)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77 号)要求,霞山区人民政府对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期间发布的3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予以保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 件。  

  二、宣布失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 件。

  附件:1.予以保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宣告失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docx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附件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pdf

  文字解读:关于《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解读

  图解:图解: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