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霞山区分委会专家及公众代表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9-07 11:48来源 : 本网
为进一步健全霞山区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提升规划编制、审查、实施全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技术支撑和公众监督作用,根据《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湛府〔2026〕18号)、《湛江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湛府〔2026〕4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霞山区分委会(以下简称“霞山区分委会”)专家及公众代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原则,本次面向湛江市内外(以工作单位注册地址为判断依据)长期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领域科研、编制、教学等工作的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中征集。
二、专业要求
涵盖城乡规划、建筑设计、交通规划、市政工程、生态环保、历史文化、法律法规七大核心领域,并结合霞山区临港工业园、特呈岛文旅及乡村建设发展需求,择优吸纳产业规划、海洋生态专项人才。具体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风景园林、交通规划、市政工程、给排水、生态环境、海洋生态、历史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产业规划、土地管理、地理信息、宏观经济等相关专业。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区分委会章程,能积极参加霞山区分委会各项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与敬业精神,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无违法犯罪、失信或被取消专家资格等不良记录。
(三)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技术规范与标准;了解本专业所属领域国内外发展状况及前沿动态。
(四)从事国土空间规划或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含)以上(博士在读可计入工作年限,计算至2026年8月31日);或在相关行业从事经营管理10年(含)以上、具备丰富经营管理经验的资深人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含副高级)及以上者优先。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两院院士及特殊人才除外),身体健康,具备充足时间与精力履行专家职责,胜任实地踏勘、座谈、咨询、论证、评审与验收等工作。
(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先聘任。
(七)国家、省、市和区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专家及公众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专家及公众代表可自愿申请加入或退出霞山区分委会;对审议的国土空间规划事项享有建议权,有权根据相关评审、论证、咨询要求独立发表意见;可自愿选择是否接受区分委会邀请或委托,参与相关规划技术咨询、评审、论证等工作;依法依规获得相应报酬。
(二)义务。专家及公众代表应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成相关审查、研究、论证任务;自觉维护公共利益,严禁为审议事项所涉利害相关方谋取私利;履行回避义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任期
专家及公众代表委员聘期五年,自区政府正式发文聘任之日起计算。
六、征集办法与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及公众代表应填写《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霞山区分委会专家及公众代表申请表》(见附件),并附学历学位证书、任职年限证明、技术职称证书、主要研究成果及参与空间规划成果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等文件,提交至霞山区分委会办公室(霞山区自然资源局)审核。
(二)审核与公示。霞山区分委会办公室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申报人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技术领域、行业领域及地区分布等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取专家及公众代表人选,形成初定的专家名单,报霞山区分委会审定。核定后的专家名单将在霞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成为霞山区分委会公众及专家代表。
七、其他事项
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员须在截至时间前将申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霞山区分委会办公室(邮箱:gwhxsfwh@163.com,邮寄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民享路31号(霞山区自然资源局),邮寄需将电子版材料一同附上)。
联系人:吴朗,联系电话:0759-2270051。
特此公告。
附件:1.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霞山区分委会专家及公众代表申请表
2.(单位)专家推荐表
湛江市霞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7日
附件1:湛江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霞山区分委会专家及公众代表申请表.docx

粤公网安备 440803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