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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霞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湛江市霞山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霞山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br/>(2025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12-19 11:34来源 : 本网

  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粤管〔2023〕22号)、《湛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修订)》(湛管〔2024〕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对《霞山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湛霞财〔2022〕91号)进行修订。经十一届区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霞山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反映


        附件:霞山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docx



      湛江市霞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湛江市霞山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