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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 : 2023-12-01 18:54来源 : 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名称:

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站地址:

http://www.zjxs.gov.cn

地址:

湛江市霞山区岭南路1号4楼

工作职责:

(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组织全区的义务植树工作和辖区内庭院园林绿化的管理和检查评比工作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划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三)明确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

(四)增加指导协调海防管理控制和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查处有关海防案件。

(五)增加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领导班子:

彭珠耀,高源 ,钟国豪 ,袁世银,张议

值班电话:

0759-2225735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

524002

电子邮箱:

Xsjsj2225735@163.con

受理投诉部门:

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0759-2225735

内设机构

 内设科室六个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督办、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起草重要文稿等工作;负责机关物业管理、国有资产维护、使用与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计生等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因公出访报批工作;负责行业注册执业资格报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局起草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汇编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和评估;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实施的评估;负责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办理社会综合治理、信访、人大议 案与政协提 案工作;负责组织普法教育及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年度财务核算和年度经费方案;负责承担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财务工作以及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财会核算和经费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监督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算工作。

依法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等综合办理工作;统筹协调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城市建设股:负责区管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工作。负责区管排水、污水设施的摸底普查工作;协助市编制市区排水和污水专项规划;负责区管排水和污水工程年度建设计划、资金拨付、设施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建设验收监督管理;收集统计报送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相关数据;收集统计报送全区黑臭水体整治情况。指导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和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特许经营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移交至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参与编制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参与区城市规划编制;会同文物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及历史街区的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燃气市场和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承担推进智慧城乡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本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拟订本行业信息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本部门和本行业电子政务和重要信息系统、信息库的建设,促进本行业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信息统计工作;协助推动全区智慧城市建设,负责智能建筑的指导和建设工作;负责绿色建材、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发展应用的监督管理及监管标准体系的建设;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指导监督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三)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制定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监管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监督和指导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商品房市场管理;负责全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的审批和监管、房屋平面测绘成果的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楼盘表、房屋面积管理;监管全区新建商品房销售、存量房转让、房屋抵押等工作;负责区管房屋交易档案管理及服务窗口建设等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监督本区物业管理具体业务;监管区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监管和指导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和指导本区物业管理事项登记工作;指导成立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四)建筑市场监管股: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和实施;负责监督全区建筑业、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建筑行业咨询(中介)等企业资质标准的执行和资质批后监管;监督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负责本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后监管;负责超限高层抗震设防审查工作;监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的执行和资质批后监管;监督全区房屋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的指导监督管理;参与省、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区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的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管理区房屋建设、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区管房屋建设、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考核管理招标代理机构。

     (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本局核发施工许可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管及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组织拟定工程质量安全地方性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测机构对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指导监督编制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指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安全、文明施工评优,工程质量评优等工作;指导全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的管理。

(六)人民防空管理股:承担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结建式人防工程从施工报建至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核准,核发民用建筑履行人民防空义务认定文件;负责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和征收易地建设费;会同市委军民融合办研究制定结建式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标准,按照标准要求指导实施结建式人防工程土建、排水防涝、环境卫生等日常维护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

指导协调加强海防管理、控制,组织开展军警民联防,协调应对海防重大突发事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海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协助查处有关海防的案件。

下属单位:

霞山区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儿童公园、霞山区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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