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卫生健康局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 : 2023-12-01 19:06来源 : 霞山区卫生健康局
单位名称: | 霞山区卫生健康局 |
网站地址: | http://www.zjxs.gov.cn |
地址: |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2号楼11楼 |
工作职责: | 主要职责: (一)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定 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 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中医药强区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领导班子: | 徐 晖(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和行政的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工作; 李 仪(党组成员、霞山区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杨劲川(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直属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医政医管股(区无偿献血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区爱卫办)等工作; 吴思诗(副局长):分管中医与基层卫生健康股、妇幼健康与科技教育股、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健康教育所等工作。 |
值班电话: | 0759-2173949 |
办公时间: |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邮政编码: | 524013 |
电子邮箱: | W2197673@163.com |
受理投诉部门: | 0759-2173949 |
受理投诉电话: | 0759-2173949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落实卫生健康人才政策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 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统筹协调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 联系人:卓俊任 联系电话:2173996 (二)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健康湛江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人:范结平 联系电话:2173997 (三)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公共场所事务行政的审批工作。 联系人:于德强 联系电话:2173852 (四)疾病预防控制股。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指导监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联系人:张小艳 联系电话:2173913 (五)医政医管股(区无偿献血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存储和处置以及医用辐射设备的管理。负责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和放射诊疗许可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无偿献血工作,拟定下一年度献血计划,落实年度用血计划,制定辖区内血站的设置规划,并负责对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医疗机构用血的应急采血管理工作。负责血液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献血宣传和动员组织献血活动。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拟订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估、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机构行风建设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区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区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和综合治理等工作。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联系人:朱宗华 联系电话:2173997 (六)中医与基层卫生健康股。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疗机构,对其他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联系人:吴思诗 联系电话:2197670 |
下属单位: | 区健康教育所、区卫计监督大队、湛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江市港区人民医院、霞山骨伤科医院、霞山区妇幼保健院、10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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