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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 : 2023-12-01 18:49来源 : 霞山区发改局

单位名称:

湛江市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网站地址:

http://www.zjxs.gov.cn

地址: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1号楼5楼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协调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报告。

2、负责全区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区、市、省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提出决策建议。

3、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4、承担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和区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督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6、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区人民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提出区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涉及公共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竞争性配置方案;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完善备案程序,研究拟订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大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协调交通发展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组织实施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检查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9、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重要物质储备。

10、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牵头组织拟订节能减排中长期规划及综合性工作方案,综合协调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经济动员军民融合式发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3、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14、承办区人民政府与省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5、价格认证中心主要任务: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企业的委托,办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仲裁案件涉案资产、物品的价格评估。

领导班子:

马志辉(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骆小英(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日常工作,分管价格收费股。陈水旺(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分管能源股。

李开成(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股。

蔡艳艳(副局长):分管综合规划和审批督导股。

姜晟(四级调研员):分管价格认证中心。

陈广华(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办公室、社会发展股、国防动员综合股(人民防空管理股)。

值班电话:

2173735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

524002

电子邮箱:

Xs_fgj@163.com

受理投诉部门:

霞山区发改局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2173735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局行政事务协调工作。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依法行政的建设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事务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工、青、妇等工作。

负责人:张春连     联系电话: 2173735

(二)综合规划和审批督导股。提出全区重大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区发展规划。提出区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协调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统筹区级规划编制立项。开展重大政策措施预研和预评估,研究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取向及调控建议,负责重要文件起草。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提出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的政策建议。

研究拟订并推进落实全区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有关措施。负责拟订重大区域发展平台的规划和统筹协调,参与湛江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北部湾城市群县域中心城市、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湛茂都市圈和老区振兴发展建设,协调推进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对接海南自贸区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发展规划与措施。统筹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管理。贯彻落实国土、海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对口帮扶和区域合作工作。

编制和协调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规划。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统筹开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订并推进落实全区重大项目评估督导的制度,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依法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等综合办理工作。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2173353

(三)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股。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并推进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规划、计划和有关措施,负责政府投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协调推进政府投资区属非经营项目代建工作。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统筹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作。协调推动重大项目投融资创新,提出政府出资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拟定并推进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有关措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有关措施,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措施,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

规划重大项目布局,统筹谋划储备重大项目,拟订区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督促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

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产业相关措施。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拟订并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意见建议,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空间布局优化、平台载体建设。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并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有关建议。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配合做好重大示范工程相关工作。牵头推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工作。

负责人:郭志威      联系电话:2173350

(四)社会发展股。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教育领域事业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拟订全区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规划及有关措施。综合研判全区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发展趋势及重大问题。提出就业促进和劳动者素质提升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并承担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垄断行业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出完善产权制度的政策建议。

组织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拟订推进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协调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等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参与军民融合有关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梁晟志    联系电话:2179783

(五)能源股。组织拟订本区能源发展规划,协调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电力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和落实产业政策的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的发展工作,衔接电力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承担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配合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和电力运行安全监管。负责全区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拟订节能专项规划和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社会节能工作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组织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监察。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装备产业和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承担科技进步、能源合作等相关综合业务。监督管理煤炭经营。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

拟订石油、天然气相关发展规划和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监督管理原油、成品油经营。配合做好国家石油储备工作,参与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协调全区石油、天然气能源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主管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区内长输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长输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煤电油气运行保障工作。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负责人:      联系电话:2173739

(六)价格收费股。推进落实全区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应急调控工作。起草和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的规范性文件,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或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相关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组织清理规范收费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贯彻落实有关价格规范性文件。配合市发改局组织实施重要公用事业价格和重要公益性服务价格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调查。

研判消费形势,贯彻落实扩大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协调贸易和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研究分析全区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社会资金投向和金融政策措施。协调重大项目投融资问题,组织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对接。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负责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会同区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开发区改革发展,牵头负责全区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有关工作。承担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

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负责人: 黄艳      联系电话:2173310

(七)国防动员综合股。协调和组织实施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梁晟志  联系电话:2179783 

下属单位:

霞山区价格认证中心

接受执法机关委托,对各类案件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证,对本区城内涉案和争议物的复核、仲裁工作;对各类有形和无形资产、各种劳务进行价格评估或鉴证;办理其他涉及价格方面的认证工作,为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的调定价工作提供前期可行性研究;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认证服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林勉华  联系电话:219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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