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湛江市霞山区审计局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 : 2023-12-01 19:07来源 : 霞山区审计局

单位名称:

湛江市霞山区审计局

网站地址:

/

地址: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1号楼15楼

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 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 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区属资产经营公司和金融机构以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5.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委、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境外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组织开展审计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唐安文、杨锦霞、陈冠西

值班电话:

0759-2173329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邮政编码:

524013

电子邮箱:

zxsjj@126.com

受理投诉部门:

 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0759-2173329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新闻宣传、信息化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 案。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稿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综合利用。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决算草案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案,统筹安排资金的使用。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后勤保障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拟定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建立计划动态管理。负责审计统计工作。负责督办管理区级审计项目。

联系人:刘少霞      联系电话:0759-2173329

(二)财税金融与行政事业审计股

组织审计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区属国有区域和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支出、负债、损益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全区政府债务、隐形债务和其他需要关注的债务。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组织审计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组织审计区直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区直行政、执法部门管理的行政、政法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区直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管理的教科文体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涉及全局或行业性的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收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联系人:陈冠西      联系电话:0759-2173330

(三)法规审理与内部指导监督股

起草审计指南。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审理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区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对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联系人:林春辰     联系电话:0759-2173329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组织审计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经营性建设项目和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区属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区对口支援重大项目和资金。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完成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审计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贷款项目。

联系人:林国明     联系电话:0759-2173329

(五)直属审计所

  负责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有关工作。

联系人:林春辰   联系电话:0759-2173329

(六)事务中心

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措施,对全区被审计单位进行政策宣传指导、协调和服务。

协助区审计局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企业审计、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为区审计局开展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计算机数据审计、信息化系统审计及联网审计工作提供服务;为区审计局管理和维护审计办公自动化系统、现场审计实施系统提供服务;为区审计局做好计算机网络维护、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提供服务。

负责审计档案信息录入、归档、保管,档案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为审计信息利用提供技术支持。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李昕蔚  联系电话:0759-21733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