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区政协委员提 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10-02 11:12来源 : 本网
湛霞府办〔2020〕19号
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
区政协委员提 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政协委员提 案(以下简称提 案)办理工作,确保提 案办理工作有效落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签收受理
各承办单位须及时登录督办系统签收,并于9月29日前完成签收工作。对于交办的提 案,认为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先登录系统签收,再申请退办或 改 办(即更改主会办单位)。申请退办或改 办须有充分理由依据,并提出建议办理单位,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后,于2020年10月9日前书面报区政府办公室。申请退办或 改办的委员提 案要按期报送,逾期未报的不予退办或 改 办。区政府办公室将对退办或 改 办的委员提 案进行梳理、协调,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研究,于2020年10月14日前再次交办,再次交办后,不再接受退办或 改 办。相关承办单位须于2020年10月19日前完成改 办签收工作,对无故延误签收时限以致影响办理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
二、按时保质办理
根据有关委员提 案办理规定,本次会议委员提 案的办理情况应于2020年12月29日前答复代表;会办单位应于2020年11月20日前将会办意见送主办单位。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在限期内确定无法办结的建议,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委员解释说明,并书面报经区政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延期,延期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个月。
三、加强沟通协调
在提 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重视与委员的交流互动,准确把握委员意图。每件委员提 案在正式答复前要与委员充分沟通,可通过座谈、调研、走访等方式,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采纳合理建议,争取理解与支持,努力达成共识。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提 案,主办单位要牵头建立协调机制,会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协商办理。
四、着力解决问题
各承办单位要将提 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作为本单位委员提 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须亲自牵头领办1件以上本单位承办的提 案,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人大委员提 案和政协提 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粤办函〔2016〕70号)规定办理。答复应实事求是,有实质内容和具体措施。办理委员提 案应把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答复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要检查落实;对答复列入年度计划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要跟踪落实;对委员连续多年重复提出的提 案,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应牵头调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争取早日办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协提 案委及相关督办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各承办单位要主动征询委员对提 案答复的意见。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由区政协提 案委反馈区政府办公室转有关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有关承办单位应于接到委员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再次答复委员。重新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应与委员当面沟通;涉及单位较多的,由主办单位牵头协调会办单位一同听取委员意见。
五、规范办文格式
承办单位对委员提 案的答复应按照规定的办文格式(详见附件2),准确标注答复类别,错标或漏标的将被退回。承办单位在寄送书面答复给每位签名委员时,应将《委员提 案、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详见附件3)一并寄送领衔代表。书面答复应抄送区政协提 案委及相关督办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六、认真总结反馈
委员提 案办结后,承办单位应及时总结,形成办理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听取委员意见、调查研究、委员提 案被采纳或所提问题解决的做法和情况,以及提高办理质量的经验和体会等。办理情况报告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抄送区政协提 案委、区政府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提 案办理工作将纳入“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内容,并将各承办单位建议签收、办文格式规范、办理情况及按时报送办理情况总结作为评价依据。
附件:1.霞山区第九届第五次会议政协提 案分工表
2.答复政协委员提 案的函件格式
3.答复政协委员提 案的会办意见格式
4.政协提 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霞山区九届政协五次会议委员提 案分工表
附件2
答复政协委员提 案的主办函件格式
(主办单位名称)
××××函〔2020〕
号(类别:A或B、C)
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X号提 案的答复
×××委员:(如属党派、团体提 案,称谓则用单位名称)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提 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文)
(分管领导: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
承办单位(公章)
2020年X月X日
公开方式:
抄送:区政协办(提 案委),区政府督 查室。
(注:答复类别有A、B、C共3类,“A”指提 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B”指提 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C”指提 案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要以后研究解决的。请根据提 案办理情况确定)
附件3
答复政协委员提 案的会办意见格式
(会办单位名称)
××××函〔2020〕
号
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x号提 案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我们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x号提 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正文)
(分管领导: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
会办单位(公章)
2020年x月x日
公开方式:
抄送:区政协办(提 案委),区政府督 查室。
附件4
霞山区政协提 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注:1.本表由承办单位书面答复代表提 案 时附送,每件提 案一份,代表联名提出的,只附送领衔人。
2.本表第一、二行的栏目由承办单位填写。
3.本表第三、四行的栏目由代表填写,亲笔签名,不够填写时,可另纸书写。
4、代表就表中“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表述意见,并在10天内寄回或传真给霞山区政协提 案委员会(地址:霞山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13,联系电话:2173897)。如三个档次都不表示意见的,则视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