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霞府办〔2020〕18号
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
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效落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主办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牵头会办单位认真研究处理,切实将建议办理与本单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亲自部署办理计划、答复意见和办理情况报告,做到办理人员落实、责任分解落实、办结时间落实,达到面商率、答复率和满意率三个百分之百。各承办单位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化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抓紧办理,确保取得实效。
二、注重时效,及时办理
一是及时签收办理。对交办的建议,接收单位认为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应先签收,再申请退办或改办(即更改主会办单位)。申请退办或改办需充分说明理由并报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批,于2020年10月9日前书面告知区政府督 查室,区政府督 查室将视情况重新研究,并于10月14日前再次交办,再次交办后,不再接受退办或改办。相关承办单位须于10月19日前完成再次签收工作,对无故延误签收并对建议办理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
二是按时办理答复。根据有关代表建议办理规定,本次办理情况主办单位应于2020年12月29日前答复代表。各会办单位收到交办的建议后,应按有关规范的格式在1个月内(即11月20日前)将会办意见答复主办单位,并抄送区人大选举联络任免工委和区政府督 查室。各主办单位对区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建议,必须答复给每一位代表,同时抄送区人大选举联络任免工委和区政府督 查室。
三、注意沟通,抓紧落实
一是做好调查研究。在办理过程中,各主办单位应对建议进行分析梳理,认真做好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制订可行的办理方案。要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杜绝文来文往作简单解释了事的情况发生。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邀请代表参加调研等方式,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采纳合理建议,争取理解与支持,努力达成共识。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建议,主办单位要牵头建立协调机制,会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协商办理。
二是力求解决问题。各职能部门在具体承办过程中,对本部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尽快解决;对超出本部门职责权限而政府能够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政府分管领导,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解决;对超出本级政府职责权限而上级主管职能部门能够解决的,应会同政府分管领导,积极向上级争取解决;对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职能部门当年都不能解决的,应积极创造条件,列出争取计划,逐步解决。
三是提高办理质量。所有建议涉及的具体承办单位都要积极与代表面商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满意率。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应在再次办理答复代表前,当面与代表沟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要确保落实“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与代表沟通,耐心听取代表的意见,百分之百与代表协商,共同研究解决的办法,百分之百向代表答复办理情况。
四、严格审查,规范格式
该项工作纳入全区“四个全面”绩效考核内容,对建议的答复意见,各单位主管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好质量关。在答复代表时,要有实际内容,并针对代表的建议意见逐条答复,力戒空话、套话,答复要按规定的格式(见附件)答复。要认真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审查工作,及时将可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并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等工作,确保取得最佳社会效果。
附件:1.霞山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分工表
2.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函件格式
3.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会办意见格式
4.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 |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印发 |
附件1
霞山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分工表
序号 |
建议号 |
案
由 |
主办单位 |
会办单位 |
区分管领导 |
备注 |
1 |
202001 |
黄治武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霞山区西部教育园区规划建设的议 案》 |
区教育局 |
区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友谊街道办 |
黄
政 |
|
2 |
202002 |
林晓山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我 区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议 案》(议 案转)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工商联 |
冼
戈 |
|
3 |
202003 |
杨柳荣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构建我 区航运业经济发展的议 案》(议 案转)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投资促进局、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吴王铭 |
|
4 |
202004 |
冯少珍代表提出的《关于疫情期间政府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建议》 |
区科工贸和信息化局 |
区税务局 |
李小军 |
|
5 |
202005 |
陈彩红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回建行发放的建议》 |
区财政局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李小军 |
|
6 |
202006 |
胡雄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及减负问题的建议》 |
区民政局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委政法委、统战部、武装部、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应急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统计局、司法局、妇联、退役军人局 |
黄
政 |
|
7 |
202007 |
钟惠珍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霞山区学生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议 案》(议 案转) |
区教育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公安分局、霞山消防大队、卫生健康局 |
黄
政 |
|
8 |
202008 |
郑石轩代表提出的《关于采取“一 带 一 或一带二”方式加速扩大小学优质学位的建议》 |
区教育局 |
|
黄
政 |
|
9 |
202009 |
吴伟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 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能力的建议》 |
区卫生健康局 |
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朱金凤 |
|
10 |
202010 |
钟鼎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 区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区教育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朱金凤 |
|
11 |
202011 |
庄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和管理无证托管所的建议》 |
区教育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公安分局、霞山消防大队、卫生健康局 |
黄
政 |
|
12 |
202012 |
赖书仲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督促开通湛江市第二十七中学学校大门的建议》 |
区教育局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税务局、建设街道 |
黄
政 |
|
13 |
202013 |
谢云英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有序开展地摊经济,激发社区新活力的议 案》(议 案转)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 |
吴王铭 |
|
14 |
202014 |
许锐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湛江火车南站广场通道管理的议 案》(议 案转)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霞山交警大队、运管总站、东新街道 |
吴王铭 |
|
15 |
202015 |
陈东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霞山区属学校路段交通安全问题的议 案》(议 案转) |
霞山交警大队 |
|
于庆功 |
|
16 |
202016 |
李雄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宝石路南段及港前路东段等市政道路的建议》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工业园管委会 |
吴王铭 |
|
17 |
202017 |
苗振和、林庆彬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霞山区南柳东路建设的建议》(合并)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吴王铭 |
|
18 |
202018 |
黄晓燕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升级海景市场电线杂乱老旧问题的建议》 |
海滨街道办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霞山供电局 |
朱金凤 |
|
19 |
202019 |
李杰贤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 区多路段垃圾桶缺乏的建议》 |
区环卫处 |
|
吴王铭 |
|
20 |
202020 |
刘小粒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海滨街道辖区学校周边交通堵塞等安全问题的建议》 |
霞山交警大队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海滨街道 |
于庆功 |
|
21 |
202021 |
黄建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区内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建议》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区自然资源局、霞山交警大队 |
吴王铭 |
|
22 |
202022 |
陈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湛江市儿童公园升级改造的建议》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区财政局 |
冼
戈 |
|
23 |
202023 |
陈华养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问题的建议》 |
霞山消防大队 |
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霞山交警大队、霞山供电局、各街道 |
吴王铭 |
|
24 |
202024 |
庄茁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背街小巷的乱停放车辆和僵尸车问题的建议》 |
霞山交警大队 |
区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街道 |
于庆功 |
|
25 |
202025 |
林耀伟代表提出的《关于改造提升湖光路(石头村至木兰村段)路段的建议》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吴王铭 |
|
26 |
202026 |
赖承聪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湛江车站站前广场出租车、电动车服务到湛旅客管理的建议》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霞山交警大队、运管总站、东新街道 |
吴王铭 |
|
27 |
202027 |
赖承聪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南柳河清淤施工消除异味的建议》 |
南柳河管理所 |
|
吴华财 |
|
28 |
202028 |
李积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营运车辆管理提升我 区城市形象的建议》 |
霞山交警大队 |
|
于庆功 |
|
29 |
202029 |
黎卫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拓宽海 头街道楼下村龙腾路的建议》 |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区自然资源局 |
吴王铭 |
|
30 |
202030 |
杨文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秩序的建议》 |
霞山交警大队 |
区教育局 |
于庆功 |
|
31 |
202031 |
黄爱红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农村土地规划建设的建议》 |
区自然资源局 |
|
冼
戈 |
|
32 |
202032 |
钟惠珍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 区小区物业管理的议 案》(议 案转)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各街道 |
冼
戈 |
|
33 |
202033 |
赖红月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霞山区社区治理建设的议 案》(议 案转) |
区民政局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黄
政 |
|
34 |
202034 |
吴国贵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农村“两委”干部社保问题的议 案》(议 案转) |
区民政局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保局 |
黄
政 |
|
35 |
202035 |
郑石轩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监管的建议》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冼
戈 |
|
36 |
202036 |
叶春海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展霞山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建议》 |
区自然资源局 |
|
冼
戈 |
|
37 |
202037 |
杨文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简化办理注销重复户口手续的建议》 |
公安分局 |
|
于庆功 |
|
38 |
202038 |
杨文舟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给基层农村干部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建议》 |
区民政局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保局 |
黄
政 |
|
附件2
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主办函件格式
(主办单位名称)
类别:A或B、C、D
×××函〔2020〕
号
对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X号的答复
×××(等)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们)对×××工作的关心支持。
(分管领导: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
(承办单位印章)
2020年
月 日
公开方式:
抄送:区人大办(选举联络任免工委),区政府督 查室。
(注:答复类别有A、B、C、D共4类,“A”指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B”指所提问题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C”指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D”指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或者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参考的。请根据建议办理情况确定答复类别。)
附件3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会办意见格式
(会办单位名称)
××××函〔2020〕
号
对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X号的会办意见
主办单位名称:
我们对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
号(或议 案 转建议第
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正文)
(分管领导: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
会办单位(公章)
2020年 月 日
公开方式:
抄送:区人大办(选举联络任免工委),区政府 督 查室。
(注:答复类别有A、B、C、D共4类,“A”指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B”指所提问题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C”指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D”指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或者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参考的。请根据建议办理情况确定答复类别。)
附件4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姓名 |
|
与代表沟通 |
有□ 否□ |
所提建议
标题和编号 |
|
您对承办单位的答复: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您对承办单位答复的具体意见: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由主办单位书面答复代表建议时附送,每件建议一份,代表联名提出的,只附送领衔人。
2、本表第一、二行的栏目由承办单位填写。
3、本表第三、四行的栏目由代表填写,亲笔签名,不够填写时,可另纸书写。
4、代表就表中“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表述意见,并在10天内寄回或传真给霞山区人大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地址:霞山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13,联系电话:2173811,传真:2173859)。如三个档次都不表示意见的,则视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