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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霞山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8-13 17:10来源 : 本网







湛霞府办〔202015



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霞山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暨打击非法营运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部门:

2020年霞山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紧落实。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8


2020年霞山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暨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湛江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力压减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助力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市道安办《关于印发2020年湛江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湛道安办〔202039号)要求,霞山区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结合霞山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第三季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会议精神,尤其是姜建军市长在会上提出的“八点”工作要求、关勋强书记在霞山区接见人大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要求,按照“大刀阔斧、绣花功夫”的管理思路,聚焦影响我 区交通安全和城市交通拥堵等突出问题,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原则,充分运用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综合整治等手段,形成党政主导、道安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大交通”安全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提升我 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霞山区文明度和美誉度,为湛江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有效震慑交通违法、遏制非法营运行为、有效压减交通事故、规范交通运输秩序、深化电动车整治、推进校园交通管理、提升宣传教育效果,进一步提高交通见警率、管事率,进一步塑造交通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确保实现“三个上升”(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30%、摩托车超员等容易引发较大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40%、摩托车上牌考证总量同比上升50%)、“三个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0%、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涉摩电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三个不发生”(市区“水体治理工程”路段不发生长时间、大范围拥堵,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负面影响较大的执法舆情事件)。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霞山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区委副书记、区长杨杰东同志任总指挥,常务副区长吴王铭同志任常务副总指挥,副区长、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局长韩靖同志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霞山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市交警支队霞山大队、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市交通局霞山道路运输管理总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道安办(霞山区观海路3号霞山交警大队)。指挥部设6个功能小组,其中综合协调组由区道安办牵头,统筹指挥全区交通整治工作,具体负责与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协调衔接,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情况收集报送等工作。交通整治组由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局长牵头,负责路面执勤执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各类涉及交通管理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管组由市交通局霞山道路运输管理总站牵头,负责对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车辆、人员实施源头监管、违法打击。宣传教育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等。综合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负责统筹整治行动的经费保障。督 查组由区纪委监委、区政府督 查室牵头,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指挥部各组工作人员从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市交警支队霞山大队、市交通局霞山道路运输管理总站、区城综局、区教育局各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电动车乱搭客、逆向行驶、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不按车道行驶、乱停乱放;整治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乱停乱放、占道行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乱象。

(二)整治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城市形象、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影响交通秩序的“僵尸车”。

(三)整治非法营运,尤其查处无牌无证的自用车辆及其他车辆非法从事营运活动的行为。

(四)整治重点部位及路段:友谊街道辖区,海滨大道、人民大道、椹川大道、解放东、解放西、建设路、东新路、文明路、工农路以及大型商场、市场、学校、医院、楼盘周边道路。

五、整治时间

2020725日起至1024日,不分阶段,边动员、边整治、边完善、边固化,全方位推进。

六、任务分工

在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主要职能部门按照方案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全面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区纪委监委:负责加强对辖区内执法部门的监督,严查执法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腐败行为,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工作环境。

区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公安局霞山分局:负责组织全区整治交通秩序大行动;对机关单位大院和住宅小区进行以“一盔一带”为重点的交通整治和交通法治法规宣传教育;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行人、电动自行车以及机动车的管理;负责清理整顿“僵尸车”;查处违停候客、无牌无证车辆及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等违法行为;摸准交通堵塞的多发地点,逐一研究确定解决方案,做到“一路一策”“一案一策”;完善各类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红绿灯设施、警示灯,改造优化交通路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勤务改革,实行派出所和交警交通整治捆绑作业,不断充实整治警力,加大对民警、协管员的培训,提高“管事率”和“见警率”。

市交通局霞山道路运输管理总站、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负责整治打击非法营运(包括残疾人三轮车、摩托车),加强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管理,有效治理车辆超载;组织开展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企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牵头组织对公共交通司机(包括公交车司机、的士司机等)进行有针对性的交通法规集中培训教育;对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开展治理。

区政府督 查室:根据区道安办的考评体系和梳理出来的存在问题,定期通报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并向责任单位发出《提醒函》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或者辖区交通秩序混乱、仍有发生较大事故风险的,逐级追究责任。

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打造平安校园;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盔一带”“警家校”等安全守护和教育活动。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市区“水体治理工程”施工期间,整治施工路段沿线违法占道、车辆乱停放现象;整治市区“六乱”。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自行车经销户、车行进行清理整顿和规范监管,严格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区销售;督促企业、商家落实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断油”“断修”措施。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开展渣土车野蛮驾驶、遗漏飘洒等违法行为的整治,有效防止市区扬尘;督促各小区物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区应急管理局: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区司法局:研究交通执法合法性有关问题,在街道、社区以及交通乱象频发的区域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居民警示教育工作。

区财政局:保障专项行动所需各项经费。

各街道办事处: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适时组织辖区内各职能部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积极配合做好辖区内打击非法营运整治行动,对查处涉嫌非法营运人员进行教育劝导,主动排查清理“僵尸车”。

七、工作措施

(一)压实各职能部门责任(牵头单位:区道安办;参与单位:区道安办各成员单位)

1.区道安办各成员单位成立本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专门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区道安办针对本地实际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问责措施。区道安办要负起牵头整治责任,每月向区政府通报一次。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或者辖区交通秩序混乱、仍有发生较大事故风险的,发《提醒函》警示,限期整改,直至追究责任。

(二)大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参与单位:区道安办各成员单位)

2.区委宣传部牵头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及时向全区人民发出共同参与文明交通的一封信。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定时曝光我 区道路交通乱象,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宣传道路交通法规,宣讲文明交通要求,提高广大市民交通安全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形成全民共治交通的局面。区司法局在街道、社区以及交通乱象频发的区域开展普法宣传。加大对《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宣传解读力度,引导广大市民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做到文明交通出行,营造深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三)铁腕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市交警支队霞山大队、市交通局霞山道路运输管理总站、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参与单位:各街道办)

3.区公安部门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等办法,市交警支队霞山大队成立指挥调度专班,早晚高峰进行统筹调度和应急处突,提高拥堵及交通事故处置效率,确保整治期间城区拥堵情况明显好转。

4.区城综执法部门要整治车辆违法占道乱摆乱卖现象。

5.区公安、交通、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重点车辆管理,强化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处理的源头清理。

6.区公安部门要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无牌车上路、无证驾驶、闯红灯、超员、不按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及非法改装机动车“飙车竞速”违法行为,压减涉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

7.区公安部门要加大力度推进《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尽快配合市公安局车管所启动违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务必在今年81日前正式对外办理上牌业务。

8.区公安部门重点突出查处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乱停放、不礼让斑马线,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教育管理,严查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等,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9.各街道办排查辖区内的所有“僵尸车”,配合区交警大队做好“僵尸车”整治工作。

(四)严厉打击非法运营及规范管理运输秩序(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市交通局霞山道路运输管理总站、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市交警支队霞山大队;参与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街道办)

10.区交通、公安部门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黑的士”、动态监控平台监控不落实等客运整治,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及安全隐患排查。

11.区交通、公安、住建部门开展对货运车辆(含渣土车)超载超限、违规加高车厢栏板,货物遗 洒飘散,特别是“百吨王”严重超载超限货车的查处,追溯超载超限源头,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12.区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对货运行业乱象问题专项整治,以货车非法超限超载治理、货车非法改装、买卖“路牌收取保护费、黑油站”非法贩油等货运乱象问题为重点,查清问题,全面整改,斩断非法利益输送链条,有效遏止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问题,彻底取缔黑加油点,有效恢复货运市场秩序。

13.区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重点客、货运企业源头单位安全排查,加大对客货运站场、企业的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的,通过约谈、整顿、处罚,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14.各街道办配合做好辖区内打击非法营运整治行动工作,对查处涉嫌非法营运人员进行相关教育。

(五)排查治理道路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市交通局霞山道路运输管理总站、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二科、市交警支队霞山大队;参与单位:各街道)

15.区交通、公安部门会同各街道办认真开展城市道路集中排查,查找事故多发以及高风险隐患点段,及时封闭不必要的道路中央开口。全面排查和整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规范,以及破损、遮挡视线安全隐患。

16.区公安部门对道路中心栏杆开口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设置只允许行人通行、电动自行车在红绿灯路口绕行的隔离设施。

(六)强化学校师生交通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区教育局、霞山公安分局、交警霞山大队;参与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办)

17.区教育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排查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地区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宣教与管理,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展壮大家长志愿者队伍力量,共同参与维持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要组织学校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 行动,督促教师、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不超员搭乘;禁止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来校上学。区公安部门对于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在校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及不戴头盔、超员拱乘行为的,一律抄报区教育局和所在学校。

(七)落实“停售”“断油”“断修”措施(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分局)

18.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区公安部门严管违标二、三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售卖源头,限令商家停售违标车辆;督促企业、商家落实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断油”“断修”措施。

(八)落实各项问责措施(牵头单位:区道安办、区纪委监委,参与单位:区政府督 查室、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市交警支队霞山大队、各街道办)

19.建立对公务车辆、公职人员、教师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通报抄告和多次违法的当事者向区整治指挥部书面检讨的制度。

八、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起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暨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做实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谋划、亲自协调,及时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支持和积极配合区公安交警部门共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在应急措施、人员和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坚持齐抓共管。要坚持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实施、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左右联合要求,搭建好专项行动指挥部“四梁八柱”架构,既要充分发挥区道安办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职能作用,也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作用、合力作用,力争通过这次整治形成一批可推广经验和常治长效机制。

(三)严格规范执法。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严格执法,严肃处理,严禁任何人说情,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要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工作,杜绝因工作方法不对,执法态度恶劣、执法不规范引发群众对立情绪和群体性事件。

(四)强化监督问责。要实行区道安办和区政府督 查室联合监督检查制度,推动全区整治工作综合性通报制度落地。建立公职人员和公车交通违法抄报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凡是涉及交通违法的公职人员以及公车一律抄报所在单位,一个单位发生多人多次交通违法或同一公车涉及多次交通违法的,单位领导要向区指挥部作检讨,并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纪律处分。区纪委监委对整治工作不力、不履职不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刚性问责,倒逼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工作子方案,于84日前将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及工作联系人信息,报送至区指挥部办公室(霞山区观海路3号霞山交警大队),电子邮箱:2839742412@qq.com。各牵头单位每月末报送当月整治情况,行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形成报告报区政府。

(联系人:杨雪 ,电话:210826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

委宣传部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8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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