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18年霞山区“最美家庭”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8-01-09 16:48来源 : 区妇女联合会
各街道妇联、妇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常态化,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我区拟于今年表彰我区一批最美家庭,请各街道妇联、妇委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积极发掘和推荐身边霞山区“最美家庭”。
一、评选范围。在湛江居住2年以上的城乡家庭(家庭成员户籍不限)。
二、评选条件。按全国、省妇联精神,准入零门槛,标准群众定,可在以下一些方面作引导,如推荐评选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岗敬业、廉洁齐家、孝老爱亲、夫妻恩爱、教子有方、勤俭持家、和睦邻里、热心公益、保护生态、学有所成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各街道妇联、妇委会要充分认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在家庭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作为湛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按照全区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以活动推动宣传、以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呼应的工作格局。
(二)立足基层,广泛发动。各街道妇联、妇委会要广泛发动妇女群众和家庭参与“最美家庭”的自荐、推荐及其它系列活动。要以社区(街道)、村(居)文化站、“妇女之家”为阵地,广泛开展“最美家庭”的活动宣传和典型宣传。每个街道、妇委会至少要报一户“最美家庭”候选示范户。
(三)抓住节点,宣传贯穿全年。各街道妇联、妇委会要抓住不同的节日契机,挖掘契合节日氛围的优秀家庭,持续不断地讲好“最美家庭”故事。1月-2月份,集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的推荐;3月份集中宣传“最美家庭”;“五一”节前后集中宣传爱岗敬业、勤劳致富“最美家庭”;“六一”节前后集中宣传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八一节”前后集中宣传情系国防“最美家庭”;重阳节前后集中宣传孝老爱亲“最美家庭”等,使“最美家庭”寻找和展示贯穿全年。
请各街道妇联于2月9日前填写《“最美家庭”推荐表》一式3份、2000字内的事迹材料及3张家庭生活照,报区妇联办公室,同时将推荐材料及生活照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xsfl2173787@126.com。
附件:《“最美家庭”推荐表》
湛江市霞山区妇联
2018年1月2日
附件1
“最美家庭”推荐表
市 区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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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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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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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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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 要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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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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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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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街道妇联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区妇联 审批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说明:1.主要事迹500字以内,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请另附;
2.上报的纸质版必须正反复印在一张纸上,请不要改变表格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