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8-03-11 16:46来源 : 湛江市政府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留358件政府文件。

  二、废止349件政府文件。

  三、宣布失效325件政府文件。

  四、适时修订73件政府文件。

  五、1978年1月1日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一律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予以保留的湛江市政府文件目录(358件)附件1:予以保留的湛江市政府文件目录(358件)

              2.予以废止的湛江市政府文件目录(349件)附件2:予以废止的湛江市政府文件目录(349件)

              3.宣布失效的湛江市政府文件目录(325件)附件3:宣布失效的湛江市政府文件目录(325件)

              4.适时修订的湛江市政府文件目录(73件)附件4:适时修订的湛江市政府文件目录(73件)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