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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工商局霞山分局2017年度市场主体

发布时间 : 2018-03-17 09:30来源 : 市工商局霞山分局

湛江市工商局霞山分局2017年度市场主体

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年报公示工作是国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对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国家工商 总局、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工商 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工商 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的通知》和《湛江市工商局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按照“企业自主、引导帮扶、信用约束”的原则,围绕建立健全年报公示工作长效机制,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扩大社会监督,积极发挥信用约束在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创造良好市场秩序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率要达到88%以上。

二、年报工作的内容

(一)年报的范围。20171231日前(含1231日)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以下通称为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公示2017年的年度报告。

(二)年报的时间。201811日至2018630日。自今年起,个体工商户申请报送纸质年报延迟15日,各工商所715日前完成电子化录入。

(三)年报的方式。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其他市场主体必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通过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各工商所应当自接到纸质年度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录入业务系统。

三、明确内设科室职责分工

(一)分局企业监督管理股职责。牵头做好年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宣传培训、督查指导、情况通报和总结上报、市场主体的吊销等具体工作。

(二)分局办公室职责。一是配合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短信和微信等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向社会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宣传,增强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年报公示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二是做好日常技术保障工作,确保年报网络畅通,及时协助解决年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三是配合做好年报工作督查。

(三)分局行政审批股职责。一是负责办理所登记企业联络员备案,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数据补录、更正业务。二是负责窗口年报咨询服务。三是负责办事大厅的宣传和窗口人员的培训工作,发放年报宣传单张。四是配合做好年报工作督查。

(四)区个私协会职责。一是配合做好年报工作宣传、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会员年报信息公示意识和法律责任,帮助会员报送企业年报,派发年报宣传单张;二是组织开展会员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本行业年报工作中的宣传督导和自律作用。做好非公党建统计及其分析。

其他相关业务股室,在履行职责工作中,积极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做好年报公示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推进阶段: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狠抓方案落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注册窗口、新闻媒体、培训指导、短信微信、发布广告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强调逾期年报公示的严重后果,提醒市场主体及时如实公示年报。(11日至530日)

(二)冲刺阶段:各单位要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举全局之力,全力收尾冲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61日至630日)

(三)总结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市工商局要求及时总结开展2017年度年报工作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分局企管股。(630日至715日)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局成立湛江市工商局霞山分局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分局企管股),负责日常组织、监督、协调、推进等相关工作。各工商所也要参照分局做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领导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年报工作扎实开展。

(二)及时清理“死户”。各工商所、相关业务股室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商 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业监字〔201697)《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粤工商管字〔201726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梳理、调查摸底工作,对符合吊销营业执照条件的市场主体,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符合简易注销登记的,积极引导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625日前务必完成市场主体吊销执照工作,挤掉“水分”,提升市场主体质量,确保年报率在88%以上。

(三)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各工商所、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对负责企业监管、年报公示、年报抽查等工作相关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年报工作效率。加大对负责企业年报的工商联络员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大对2017年新设立企业、更换的新联络员的培训力度,促进市场主体和行业自律,守法经营,提升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效能。

(四)加强年报后续监管工作。一是做好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工作。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630日年报结束后,于710日前将未年报的企业批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市场主体,全市统一延长15天补报年报公示期;对715日前补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免予行政处罚。15日后仍不公示年报的,依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视为情节严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是做好年报抽查工作。要认真做好市场主体年报抽查工作,制定操作性强的年报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查户数不低于该类市场主体登记户数的5%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年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年报工作已开展3年,各部门要结合往年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年报公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负总责,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查,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市局下达年报工作任务。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创新年报宣传方式,加大对年报宣传的力度,将日常宣传与年报关键节点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年报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确保年报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着力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分局将参照市局做法实行企业年报通报制度,对各工商所2017年度年报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进展不力的单位进行督查约谈,确保年报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沟通,及时上报。各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认真做好信息沟通和情况报送工作,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分局报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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