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旅游局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 2018-11-21 11:00来源 : 区旅游局
(一)局机关实行局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由局党支部会议决定,日常业务工作由局长、副局长在职权范围内处理。
(二)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一般按局长→副局长→股室负责人→工作人员的程序布置。特殊情况可以越级布置工作。
(三)各股室应按照工作职责及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在分管同志的领导下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涉及两个股室以上的工作任务,由分管承办股室的领导负责协调,承办股室牵头办理,其他股室协办。如任务不明确或遇有特殊问题不能解决的,由局长指定某股室负责完成。
(四)工作上的重大问题,事前应请示,事后应汇报。各股室应按领导分工关系请示、汇报工作,若情况紧急,分管领导不在单位时,可向其他领导请示、汇报,但事后应向分管领导报告;若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应电话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
(五)股室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和协作配合的工作制度,建立工作情况通报、通气机制,服从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
(六)严格执行“清单工作法”,各股室每月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形成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未完成任务的股室,要列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七)因公外出审批程序:机关一般干部、职工因公外出,须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分管领导核准;股室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核准;分管领导因公外出须经局长核准,局长在外时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审批。局领导和干部职工因公外出时须及时告知局办公室,做好考勤记录。
(八)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专时专用。衣着大方,环境整洁,态度热情,言行文明,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