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工商联机关考勤制度
发布时间 : 2019-04-24 17:10来源 : 区工商联
为严肃组织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督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霞办发〔2014〕5号) 及有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及程序
(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利用上班时间办私事。
(二)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上下班时在考勤表上签到,不得代签。
(三)因公外出(下基层)不能签到的,必须报办公室并办理补签手续。
(四)考勤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一并考核。
二、请假要求及程序
(一)所有人员请假一律需报驻会主职领导同意,报办公室备案。
(二)公休假审批程序
1、机关人员提出休假计划,报办公室备案。
2、所有人员休假由本人写出申请,按霞办发〔2014〕5号的规定程序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
3、休假计划经审准后,申请人可按期休假。如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经审批领导同意,可延期补休假。
(三)休假期满,应按时上班、销假。逾期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制度适用于本会机关,原制度与此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