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总值班室正式挂牌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1-11-22 00:00来源 : 区政府应急办
关于区总值班室正式挂牌运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霞办发【2011】37号)
各街道,区直各单位,驻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湛江市霞山区总值班室(简称区总值班室)定于2011年11月28日挂牌成立。为确保区总值班室的正常运作、迅速及时做好我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总值班室是区委、区政府的值班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区委、区政府日常值班工作,接收和处理有关电话、传真、电报、文件、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紧急重要事项等;协助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传达领导批示,协调或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区直各单位值班工作情况等。
二、今后凡是各部门、各系统、街道辖区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各单位必须报告区总值班室;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要先立即电话报告,待进一步了解详情后再书面报告区总值班室。
三、区总值班室办公地点在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1楼。值班电话:0759-2173311,传真:0759-2173311。
附件:湛江市霞山区总值班室印模。
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办公室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印模
湛江市霞山区总值班室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