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依法拆除上坡路两户“钉子户”违建房屋
发布时间 : 2020-03-13 18:12来源 : 区城综局
3月11日,区政府组织城综、财政、供电、供水及新园街道办、新兴街道办等单位联合执法,依法对上坡路征拆工作的两户“钉子户”违建房屋予以拆除,清除了该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最后障碍。
依法拆除现场图片
上坡路为城市次干路,西起椹川大道,东至银帆路,道路设计长度约358米。该两户违建房屋位于道路建设用地红线内,由于当事人拒不配合道路征拆工作,漫天要价,经区道路办多次协商后仍不愿意按征拆方案标准签订补偿协议,严重影响道路建设进度。2018年10月,根据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区城综局对该两户房屋涉嫌违法建设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于同年10月27日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理决定,责令违建当事人在2018年11月1日前自行拆除道路建设用地上的违建房屋。当事人不服区城综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在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区城综局按法定程序启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经请示区政府同意,拟于3月11日对该两户的违建房屋予以强制拆除。
为保障拆违行动顺利开展,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前,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并由区城综局负责制定了拆除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区城综局和新园街道办继续加强该两户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并积极协助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最终,该两户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打消了消极念头,愿意支持和配合政府拆违工作。由于事前组织得力、部署周密和工作细致,行动当日拆违现场秩序良好,未出现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情况,切实做到和谐执法、文明拆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