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小学毕业考试及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1-10-10 15:01来源 : 霞山区教育局
湛霞教字[2011] 57号
关于2011年霞山区小学毕业调研考试
及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今年小学毕业调研考试、初中招生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调研考试有关事项
1、考试科目及命题。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四科。语文、数学、英语由教育局组织命题,按100分设置分值,评卷后折成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填入小学毕业报名登记表。语文科考试内容以六年级课本内容为主,重点考第12册;数学科考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人教版),重点考六年级所学内容为主;英语科重点考本届毕业班所学PEP教材1——8册,重点考第7、8册。体育由体卫艺股另外安排考试,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11年霞山区小学毕业体育调研考试通知》。
2、审核学籍与报名。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和毕业班学生名册,书写要工整、准确,表、证要张贴相片(一寸半身,同一相底,免冠近照)。准考证由学校盖骑缝章,报名登记表由教育股盖骑缝章。评语要签上班主任姓名,要加盖学校公章,要如实写清楚地址,表中的学生住地必须与户口簿一致,班主任认真审查户口本原件,认真填写志愿,并写上“服从分配”。毕业学生名册要注明准考证号起、止号码以及试室和页数。
各小学6月2日至6月13日分批到教育股审核学籍,时间安排见附表一。各校行政领导应先审阅上述表、证、册和学籍册,学籍册上的家庭情况、成绩、评语等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否则退回重填。上述四种表册的顺序要一致,准考证用大头针附夹在报名登记表的规定位置上,经审核无误后才准予报名。审核学籍时,每校来两人,审核完毕即可把准考证带回。审核学籍时,带户口簿原件一齐审核。
因应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各级各类教育学校代码的通知》(粤教规[2009]59号)的要求,为加强学籍管理,配合“湛江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需要,今年毕业生名册增加审查学生学籍号。区教育局依据本届六年级年审名册,以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的要求,为六年级学生统一编排十六位数的学籍号码,学生凭自己的十六位新学籍号参加2011年霞山区六年级毕业调研考试报名。凡是没有学籍号的学生,请学校在审核学籍前,持学生有关学籍证明及学号申请表向教育股递交建立学籍申请。
3、考场设置。各校考生在本校考试,由学校编排试室(单人单桌,一般每室30人,各班学生穿插编排)。考生准考证号码为9位数,从左到右头四位2011(表示年号),第五、六位数为学校代号(一小到九小第5位是0),二十二中32,二十四中33,二十六中34,二十七中35,农垦小37,少林42,培贤小43,启明小44,启才45,乐群46,协培47,东升48,为民49,育红50,南粤51,智洋学校52,海头中心小学61,东山62,特呈63,屋山64,黎光65,后洋66,后坡67,陈铁68,西厅69,东纯70,岑擎71,坛上73,南柳74,百儒75,蓬溪76,宝满77,北月78,调罗79,第7、8、9位数表示序号,001为起始号,考生号码由学校用号码机打印或用笔填写(号码要工整清晰)。
4、监考。要选作风正派、纪律性强、工作负责任的非毕业班老师监考(最好派有监考经验的),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毕业考试者不得参加。主考由本校担任,副主考由外校担任,按下列安排搭配主考、副主考、监考员。一小到五小,五小到十四小,十四小到二十五小,二十五小到七小,七小到二十七小,二十七小到十二小,十二小到十八小,十八小到九小,九小到二十小,二十小到十一小,十一小到十小、十小到二十二中,二十二中到三十一小,三十一小到二十四中,二十四中到二十二小,二十二小到二十七中,二十七中到二十六中,二十六中到二十三小,二十三小到一小,二十八小到农垦,农垦到协培,协培到启才,启才到乐群,乐群到为民,为民到东升,东升到南粤,南粤到启明,启明到智洋,智洋到培贤,培贤到十三小,十三小到少林,少林到二十八小,特呈独立派员监考。
各小学于6月13日前将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名单和评卷员名单(人数见附表二,注明所在班级、科目)送教育股。6月23日下午3时正,在教育局九楼1号会议室召开主考、副主考和教导主任会议。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5日(星期六),上午8时20分至9时50分考数学,10时30分至11时30分考英语,下午3时至5时考语文。(各小学6月25日上午7时,下午1时50分派领导和教师各1人到教育股领试卷)。考完试把试卷装订整理好,中午于12时30分前,下午6时前把试卷送市十二小。
5、评卷、复核、登分。由各校挑选作风正派、纪律性强,工作认真的四、五年级教师参加评卷、复核、登分。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毕业考试者不得参加。6月26日开始评卷,要保证质量,做到公正、准确。要求6月30日前将评卷、复核工作完成,7月1日另组织人员登分入册。各校7月5日到教育股取毕业调研考试成绩,7月7日前将报名登记表送教育股。
在命题、考试、评卷、登分等环节中如发现徇私舞弊者,一律严肃处理。
6、凡毕业班学生都要参加考试,不应让学生弃考。若确实因病不能参加毕业考试,要有县级以上的医院诊断书、家长申请书、学校签署意见,送教育股审核。如有转走的学生,学校要送转学证书存根到教育股审查。毕业成绩要认真整理入档,各科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语、数、英三科若经补考仍有两科不合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要造册登记,学生签领。各校于8月26日前将补考成绩和毕业证书签领表送教育股。
7、海头小学毕业调研考试工作由海头中心小学负责组织进行,试卷评阅全区统一安排。
二、区属中学的招生办法
1、招生原则
全区各中学按计划、按学区划片、按志愿、按户口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
2、各中学的招生范围
(1) 市十二中、市二十中的招生范围
市一小、市五小、市十四小、市二十三小、市二十五小的毕业生和市七小民治路以东、文明东路以南的毕业生均报市十二中和市二十中;民治路以西,解放东路以南,人民大道以东的七小学生报市十二中。
(2) 市八中的招生范围
人民大道以东,文明东路以北,海滨路以西的范围内,即农垦小学和市二十八小的全部学生,市二十七小居住在人民大道以东的毕业生,及其他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中,凡是居住在市八中招生范围内的均报读市八中。
(3) 市四中和市十中的招生范围
市十二小、市十八小、市十小学区的一部分(西起文明西路路口,东至人委大楼以北,人民大道以西的区域),市七小学区的一部分(即民治路以西、文明路以南),九小学区的一部分(即市四中、国贸方块内)的学生安排报读市四中和市十中。人民西五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的其他学校的毕业生安排报读市十中。
(4) 市六中、市二十一中、市二十七中的招生范围
市六中主要招收市十一小毕业生,市十小、市十三小、市二十二小部分毕业生;市二十一中主要招收市二十小毕业生、市九小(市四中招生范围外)毕业生;市二十七中主要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及十三小、二十二小部分毕业生。
(5) 市二十二中、二十三中、二十四中、二十六中的招生范围
这几所学校主要是招收本校小学部的毕业生和就近的区内其他学校的毕业生。
居住在解放西以北,文明西路以西,社坛路以南的范围内其他小学毕业生就近报读市二十三中和市二十四中。
(6)特呈学校招收特呈岛的小学毕业生。
三、民办学校的招生办法
启明学校、协培学校、少林学校、东升学校、为民学校、南粤学校、智洋学校、乐群学校、培贤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直升入本校初中部,其他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报考上述民办学校的初中。凡招收初中生的学校,必须按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自主扩大招生。
四、海头学校的招生办法
1、海头的小学毕业生中,由中心小学根据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审核,保送10位学生到市四中;
2、海头小学毕业生原则上按就近入学,原则上安排到市十二中分校等市区学校就读。
学校行政领导、班主任应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指导学生按文件的规定,按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填报志愿。不管是哪片的小学毕业生,都应填写“服从分配”。
五、对跨区、跨片升学的规定
1、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学校所在的县(市、区)内升学,但由于随父母调动、住址变更,户口在霞山而在外地借读的学生需回我区就读的,仍在原毕业学校参加考试,待考试成绩公布后,家长要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房产证及复印件7月1日、4日到教育股审核,在录取新生时根据实际考虑安排到就近学校入学。
2、户口在我区城区内,但由于搬迁等特殊原因要求到新片入学的学生,考试成绩公布后,家长必须在7月1日、4日两天内把申请书及户口簿、房产证、准考证复印件交教育股审核,若有学位,在新生录取时可考虑安排就近入学。
3、小学读书时跨片入学,到初中入学时要求回本片就读的仍属跨片,不属本片学生安排。
六、关于学生的转学及更改姓名问题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得办理转学。
1、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
2、各学段毕业年级全学年;
3、临近学区学校之间的;
4、接收学校无学位,年级班额平均58人以上的。
区内各学校不得随意转学,个别情况特殊确需转学的要经过区教育局审批。不管是区内转学还是父母工作调动需要从外地转入我区就读的,先由学校把关认真审查户口簿、房产证、综合评价手册、父母工作调令或单位证明,简称“四证件”,还要凭《湛江市中小学转学证明表》(一式四份),学校送“四证件”原件、《湛江市中小学转学证明表》及《湛江市霞山区小学(初中)学生学号申请表》到教育局审批。(高中转学生必须核实中考成绩,现就读的是否同级同类学校),审批同意批准学号后再办转学证、学籍资料。转学学生的审批最迟应于注册前送教育局审批,逾期不予办理。
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无学籍资料的转学生。今后报名参加“小学毕业调研考试”、“初中毕业及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和印发小学毕业证书、初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所需要资料均以电脑贮存的学籍资料为准,凡是电脑中没有学籍资料的,不能领取小学、初中、高中毕业证书,报名考试时,只能以社会青年的身份报考。
学生学籍档案中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必须与其本人户口簿的资料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附上意见,并持有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户籍专用章证明,到教育股申请办理。办理时间为开学后三周内,逾期不予办理。
七、招生纪律
1、小学毕业考试按等级公布成绩,各学校不得公布学生的原始分数,不得自行提供成绩给任何中学作录取参考。
2、各小学要认真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正确对待毕业调研考试和普及初中教育,不能增加学生各方面的负担。
3、区属各中学录取的新生必须经教育局批准才能承认,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招收外区、企业学校、海头的学生。
4、凡属本片学生(含外区转入),经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到各中学的,学校不得拒收。
5、各中学要从大局出发,认真处理好与兄弟学校之间的关系,不能用不正常手段拉抢学生。确实属特殊情况的,应事前向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录取。
6、严禁编重点班,或以特长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教师子弟班和“奥赛”班等各种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学校要实行常态均衡编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和各类教育资源。
附表一:审核各校学籍时间安排表
附表二:各小学评卷老师人数表
附表三:霞山区2011年小学毕业调研考试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表四:2011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附表五:2011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霞山区教育局
二0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