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创业及培训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湛人社﹝2020﹞349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岗位补贴;创业租金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经单位(个人)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湛江市霞山区恒奕贸易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以及吕文超等9人发放就业创业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共7个自然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人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 局就业促进和人力资源市场股反映。(联系电话:2173887)。
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xlsx
一次性创业资助.xls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xls
岗位补贴.xls
创业租金补贴.xls
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