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霞山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1-10-13 08:58来源 :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湛霞安监〔2010〕14号
关于开展霞山区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有关企业:
近年来,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稳中有降,安全生产状况趋于好转,但整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高,三违现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较为严重,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政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制定《霞山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执行。
附件:霞山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主题词:安全生产 标准化 通知
霞山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今年发布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并下发了《关于宣传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72号)。省、市安全监管局转发该文并对落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结合我区企业实际制定该方案。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范围和目标
2010年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企业为全区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2011年全面铺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是企业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于今年7月19日发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明确提出“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省、市具体实施细则也将于近期发布。为了辖区各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具体负责人或成立领导小组,于9月底前将具体负责人或联系人报区安全监管局。
(二)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严格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标准化建设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二)组织自查阶段(
(三)整改和自主评定阶段(
(四)外部评审定级阶段(
霞山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人名单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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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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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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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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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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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将此表于
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