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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亚运会期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1-10-13 08:55来源 :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湛霞安监〔201015

 

关于开展亚运会期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从业单位专项检查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亚运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强化相关企业安全管理和规范市场秩序,现要求区属各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零售点立即开展自查自改,重点如下。

一、危险化学生产企业:

1、本企业危险化学生产许可证是否到期。

2、本企业是否存在非法改扩建项目。

3、本企业危险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是否完成并通过相关有资质机构的安全评价及评审及其他安全隐患。

二、危险化学经营企业:

1、要对本企业安全资格证持证情况认真自查。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过期未年审的,要尽快参加年审。持证人员已不在本单位工作或岗位发生变动的,要指派在岗人员重新参加培训取证。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三个月即可申请更换新证,各单位要及时开展许可证件的更换工作。未能在许可证到期前更换新证和变更经营地址的单位,需重新进行安全评价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要掌握本单位经过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严格根据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如需要变更经营范围的,需提前办理变更手续。

三、烟花爆竹零售点:

1、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到期的要将许可证正副本一起交至我局,名称和地址与工商营业执照不符的需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2、烟花爆竹零售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证,未取证或证件已过期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零售工作。

3、烟花爆竹零售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不得非法销售私炮和超经营范围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总储量不得超过500公斤。

我局将于1020开始至亚运会结束期间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于存在以上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安全隐患严重或涉及行政许可问题的,坚决关停或吊销许可。

 

 

 

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危化  烟花爆竹  检查  通知

霞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01018印发 

020-87505064875480668750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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