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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霞山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1-10-13 08:53来源 : 区安委会

 

 

 

 

湛霞安〔20094

 

关于印发《霞山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霞山区“安全生产”活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区安委办反映。

 

 

 

 

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活动  方案   通知

霞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09310印发 

霞山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2009年是全国“安全生产年”。 根据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为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压减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积极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把霞山建成为城乡协调,生态文明的粤西城镇群中心核心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实现以下具体目标:一是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防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是严格控制事故总量,特别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三是彻底完成南站服装批发市场等三个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严防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和明显好转

三.活动内容及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开展广泛而深入的社会宣传。运用各级宣传主流媒体,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及时报道“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特别是“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宣传推广正面典型,揭露重大隐患问题,批评曝光隐患治理不认真、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精心策划组织好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参与“第五届广东安全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南粤行”、“安全生产明信片”、“安全公益广告大赛”、“安康杯”、“青年示范岗”和 “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7项重点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创建区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活动和青年示范岗。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和组织现场安全监管执法跟踪宣传报道。

3、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抓好培训基地、师资、教材和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和农民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普及教育。加强听证员、执法监察人员、事故调查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各类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和讲座,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加强领导,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把“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完善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相关部门“打非治违”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联合执法行动。

2、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落实政府监管职责,重点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经营企业;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及违背《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等六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3、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自查自纠制度,特别是完善反“三违行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与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相结合,促进生产经营单位的本质安全。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隐患自查自改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全面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台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不断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日常化、常规化,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保持对隐患的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落实治理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订应急预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隐患整改过程的监管,实行跟踪问责。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于整改完成的隐患,要按要求组织验收,并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得到彻底的消除。对2008年尚未完成整改的三个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必须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在2009年全部整改完毕。 

3、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和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统筹安排,明确各项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和职责。各专项整治行动的负责部门要制定行动计划,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做好在建重点项目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标准,按照项目建设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切实把好立项审查、设计、建设、投产的关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特别是区级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所属项目自觉接受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安全监管机构应主动监管、认真监管。对未经“三同时”审查、安全设施不落实而导致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5、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各相关部门、企业要对重大危险源切实登记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政府、部门、企业负责人三位一体的监控机制。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现场,发现险情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各相关部门和重大危险源单位要每年组织12次要应急救援演练,有效地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基层机构建设,推动全区基层和基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一是大力推进街道、社区(居委会)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构建安全生产全覆盖的新模式;二是进一步完善并推广“街道安全监管委托执法”、“企业安全生产中介托管”等做法,完善巩固和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新经验。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加快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行业协同、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一是把安全生产工作及目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同步推进,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做好控制指标的分解和责任的签订,各街道办、各部门要将年度控制考核指标合理科学的进行分解下达,并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的动态跟踪、预警监控和分析通报。三是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各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每年组织对其辖区、所管辖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并落实奖惩;严格实行 “一票否决”制度;四是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非法违法和发生较大以上责任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予以公布,并从政许可审查批准、安全资格证书和相关证照发放等多个方面予以限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

3、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是要坚持政府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领导,每一起事故都应由相应的政府或政府指定的部门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事故调查报告必须经相应的政府批复后方能结案;二是对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要开展责任倒查,不仅要查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还要查清事故的间接责任,特别是对监管人员收受好处,滥用审批权,违规受理一些不符合条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甚至违规给予发证的行为以及为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充当保护伞,疏于监管,无视甚至纵容企业非法生产的情况,必须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三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发挥事故调查处理的警示作用;四是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处理决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包括建立较大以上事故相关负责人约谈制度、现场分析会制度和专项通报制度,运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对较大以上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是继续做好较大以上事故报省安委办建档备案工作。

4、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深入发展。要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点行业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运输设备安全监控,争取建成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试点。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抓好区、街道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形成日趋完整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网络;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设与专项资金的投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三是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健全应急救援队伍;五是强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管理等系列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搞好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六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一是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财政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和保证投入使用,并有重点地支持事故隐患整改以及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技术改造等重点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和设备的投入。二是注重安全生产投入的实效,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投入的绩效考评;三是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提取安全费用,落实风险抵押金政策,为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1、加强思想建设,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站在全省工作全局的高度,把握大格局、大形势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新要求,正确分析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制约安全发展的因素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职责,围绕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目标,突出抓好思想转变、责任落实和安全基础三项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着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加强作风建设,以务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加强调查研究,特别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与经济快速发展的现状仍不相适应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安全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安全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领导安全发展的实际能力。二是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安全生产年”活动中进一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使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在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的可靠基础上。同时,进一步摆正执法和服务的关系,“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用真诚的服务去赢得企业和社会的肯定。三是结合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干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湛江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切实抓好廉政建设相关责任的落实。一是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堵塞漏洞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思想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切实做到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25日前)。各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年”活动;清理“隐患治理年”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遗留问题,及时补缺;结合实际开展调研,对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要求查找不足,并在315之前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3261025)。各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责任,确保“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落到实处,实现我区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目标,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026125)。各街道办、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应用,并上升为管理的规章制度,更好的巩固“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果。

区安委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办、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系统、本行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与 “三促进一保持”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相关街道或部门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街道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安全生产年”的每一项工作内容落实到基层,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既要职责明确,又要不留死角,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能动性,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对于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和“三不管”情况的行业和领域,应及时协调,明确有关部门管理责任,防止出现 “扯皮”现象。

(三)充分发动,接受监督。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到“安全生产年”的各项活动中来,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并认真处理安全生产相关举报,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四)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街道办、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各阶段的小结材料必须于每阶段工作结束后5天之内上报区安委办,全年工作总结必须在1210日前上报区安委办。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