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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 2011-10-12 17:19来源 : 区安委办(区安全监管局)

 

 

 

 

湛霞安〔20101

 

关于印发《霞山区2010年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霞山区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碰到问题,请向区安委会办公室反映。

 

 

 

 

年三月十七    

 

 

 

 

主题词: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杨柔彦区长、苏国副区长;区政府办。

霞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7印发

 

 

霞山区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决胜之年,是我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科学发展观探索实践向全面深化转变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三促进一保持”战略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法,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为促进我区建设成为现代临港经济区、现代物流产业聚集区和粤西城镇群中心核心区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结合铁腕10行动,查处无牌套牌摩托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遏制交通安全事故总量,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三、工作要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

1、认真贯彻落实《湛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湛府[2009]70号)及有关文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以企业“第一责任人”为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止瞒报或者拖延不报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二)强化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监控,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坚持对指标控制情况逐月统计分析、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及时跟踪监控各项控制指标的动态变化,确保控制指标不超出市下达的指标任务。

(三)预防为主、强化监管,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化工企业的危化品登记及复核工作。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及换证工作。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和查隐患、反“三违”活动。

2、认真实施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等环节。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强化源头管理,推行专营批发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3、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推进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等七类重点车辆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建立市、监管部门、企业的三级监控平台,有效预防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行为的发生。突出加强乡村道路交通管理,研究建立多部门联合治理工作机制,继续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严厉打击农用和民用自备车船非法载客行为。对液氨、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管。抓好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治理。

4、进一步完善渡口渡船长效管理机制,突出加强海滨码头水上运输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5、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重点开展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小场所”的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推进落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挂牌督办机制。

6、切实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为重点,深化房屋建筑、道路、水利、电力工程等安全整治,落实建筑施工各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提高施工安全防护水平。严格工业园区、产业转移区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监管。切实加强对农村建设施工队伍安全资质和建房的安全监管。

7、继续抓好特种设备和食品生产、中小学校、成品油库和加油站、民爆物品、交通运输(含水上运输)等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

8、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对2010年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

9、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四)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格监控安全生产许可企业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负有安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的职能部门要重点把好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初审关,突出审查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与法规标准要求相符,确保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真实性。

2、认真实施国务院397号令,对已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等高危企业,进行跟踪督查,发现已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许可证。

3、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应取证而未取证的高危行业企业违法生产经营。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

1、继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继续加强应急救援机构、基地、队伍和装备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加强应急演练,督促重点企业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提高企业应急自救能力。

2、建立和完善事故防范、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职责、措施和方案,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确保发生事故能得到尽快抢险和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

(六)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推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倡导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1、继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拓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面。积极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高危行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提高事故伤亡赔偿标准等具体规定,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加强工伤预防,引导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

3、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眼点,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加强对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的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4、抓好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业危害健康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5、立足基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以及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切实维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合法权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七)推动我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开展

1、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粤府办〔2009103)有关职业安全监管职能移交的精神,督促我区加快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队伍的建设。

2、开展全区职业危害现状的摸底调查工作。

3、组织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4、着手开展职业安全卫生许可的试点工作。

5、探索建立职业中毒事故处理的联防机制。

(八)发挥各级安委办的沟通协调作用,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认真落实市安委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发挥各级安委办的沟通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市安委会成员会议及安委会联络员会议,以完善制度、强化责任为核心,力求在推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解决和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