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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的材料

发布时间 : 2011-08-29 21:07来源 : 湛江市法制网



    一、公民个人提出申请的: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三份。如有第三人的,请根据第三人数量增加份数);

    (二)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即复议的原具体行政行为)复印件;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亲属申请复议的,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六)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七)相关证据材料(需附证据清单)。

    二、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三份。如有第三人的,请根据第三人数量增加份数);

    (二)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即复议的原具体行政行为)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成立批复复印件(村民集体无需提交此项);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授权委托书;

    (六)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九)相关证据材料(需附证据清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