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需提交的材料
发布时间 : 2011-08-29 16:29来源 : 湛江市法制网
一、公民个人提出申请的: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三份。如有第三人的,请根据第三人数量增加份数);
(二)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即复议的原具体行政行为)复印件;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
1.授权委托书;
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亲属申请复议的,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六)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七)相关证据材料(需附证据清单)。
二、法人(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三份。如有第三人的,请根据第三人数量增加份数);
(二)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即复议的原具体行政行为)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成立批复复印件(村民集体无需提交此项);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授权委托书;
(六)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律师代理的,须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八)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九)相关证据材料(需附证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