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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3-12-20 16:30来源 : 霞山区民政局

  2023年,区民政局在霞山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霞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竞标争先”、“比学赶超”的状态,对标先进、担当进取,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保障。一是做好工作规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认真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把法治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推进、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局重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三是强化工作落实。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下属单位,层层压紧压实责任。

  (二)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考核、录用任免及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二是依法做好行业协会监管工作,对多家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检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三是全年对辖区养老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恶劣天气防御措施等工作累计开展进行50次督导检查。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减灾救灾信息公开。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的群众诉求,均及时回复,并获得满意的评价。

  (四)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全面落实民生保障工作。提高救助标准,落实兜底保障。1月起我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城镇特困人员供养金、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标准依据上级文件,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提标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目前共发放城乡低保金1640.19万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116.42万元,城乡特困人员护理费31.94万元,低保、特困人员及孤儿区级春节慰问金和临时价格补贴33.53万元。开展好救“急难”工作。截至今年11月,全区累计临时救助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共6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52万元,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救难”的作用。

  二是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艾滋病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提标工作任务。2023年我区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含艾滋病儿)基本生活保障金50.01万元,有效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依托“湛江特慧爱”巡访考勤打卡APP,督促街道儿童督导员、双百社工、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对辖区内困境儿童进行每月定期走访巡查,落实强制报告职责制度,不断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加大对困境儿童保障力度。做好孤儿助学工程工作,帮助孤儿解决就学问题。2023年我区发放孤儿助学金3.6万元,通过发放孤儿助学金有效缓解孤儿接受教育的学费压力。推进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体系建设。我局起草并印发了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定等文件,并组织召开区未成年人保护会议,进一步明确区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升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同时,指导区属10个街道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立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区、街道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体系。

  三是扎实推进居家养老工作。为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法规、制度,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我区已建成1个区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10个街道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7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体化建设。积极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组织开展对经评估的10名特困长者安装家庭照护床位及89户困难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委托服务机构承接原28户特困长者智慧家庭护照床位服务,实现我区特困长者家庭安装智慧家庭照护床位覆盖面进一步拓展。

  四是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规范社会事务工作。我局依照《殡葬管理条例》,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在湛江市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连续获得优秀。开展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同时,以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建设为抓手,加大移风易俗宣传力度,依托红白理事会组织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天价彩礼、封建迷信、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倡导环保节约的婚丧文明新风。我局依照《婚姻法》、《民法典》等法律,遵循“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原则,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跨省通办”服务工作,通过合理设置预约数量,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婚姻登记需求。截至11月28日,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1878对,离婚登记办理552对,补领结婚证233对,补领离婚证82宗,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宗。全力推进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截至2023年11月,已完成154724份,完成率99.86%。三是婚姻登记处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形象。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做到接待群众热心,宣传群众知心,解答问题耐心,服务群众诚心,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五是深化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积极推进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形成“五社联动”机制,开创“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新局面。本着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便于发展的原则,我局拟定《霞山区民政局关于调整、增设居民委员会的请示》,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调整13个社区,新增设7个社区。加强村(居)民自治组织建设。72个村(社区)均设立“村(居)民议事厅”,进一步畅通社会各界参与议事协商渠道。联合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村级机制牌子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清理3个村级机制牌子。今年,指导72个村(居)全面完成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深化村(居)民小组治理,推动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

  六是不断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动机制,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无缝隙救助,推进辖区内公共场所流浪乞讨问题整治,确保不发生恶性事件。

  二、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与建设现代化法治城区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执法覆盖面不够。目前主要集中在社会组织领域,殡葬、区划、救助、养老、慈善等领域的执法少。二是执法能力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分布在各业务科室,部分执法人员理论知识不够丰富,执法技巧欠缺,法制培训方式比较单一,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偏弱。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不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不够到位,各股室将普法工作结合到实际业务工作当中做得不够。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将继续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建设全过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导,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全局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工作考核。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崇尚法治氛围。围绕民政重点、中心工作,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慈善日等主题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突出民政重点业务领域,贴近民政机构、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普法。

  (三)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继续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规范运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引导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参与乡村振兴、完善公共服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霞山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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