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12-06 09:53来源 : 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局机关法制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为推动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
我局专门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服务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成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长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第一责任人,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一是深入谋划部署。年初,我局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二是完善法治工作相关制度,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统筹部署各项工作。三是严格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规范法治工作机制,健全依法化解矛盾机制及信访制度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对重要事务、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审查的集体决策制度。认真做好本部门重大决策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工作,并对可公开、应公开的决策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公开。二是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工作流程,建立阳光审批机制,将优抚金的审批发放工作纳入公开监督项目。三是落实政务公开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高度重视重大突发事件和退役军人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认真做好涉及政务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等工作,主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公开单位工作动态信息21条。四是构建“下访”“走访”工作机制。通过走访慰问、电话联系、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组织人员力量全方位关注本地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梳理突出矛盾和帮扶需求,有效保障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问题、重点人员包案落实化解,并组成工作专班、分片包点。到有诉求的退役军人家中走访,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了解其实际需求,并做好政策解释、教育转化、思想疏导等工作。确保每个矛盾问题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五是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攻坚化解工作。认真开展好我区退役军人领域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组织人员全方位排查本地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梳理突出矛盾和帮扶需求,对摸排出的矛盾问题登记造册,分类梳理上访诉求,建立台账。及时掌握重点人员思想动态和去向,讲明信访条例和抚恤优待政策,进行正面思想疏导、推动矛盾化解。
(三)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意识
局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历次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一个个具体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讲解,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一是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活动,在解放西路坎坡村宣传摆摊,宣传普及《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业务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其他群众的各种咨询、问题,对各种政策进行深入解读。二是召集退役军人事务局全体干部及各街道服务站负责人开展《民法典》及《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培训活动,激励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系统逐条学习理解,深入思考研究,做到内化于心,融会贯通,不断提升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的素质和能力。三是借助2021年湛江市退役军人、军嫂专场招聘会这个契机,现场分发《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手册,宣传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四是参加2021年霞山区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于12月3日在人民广场摆摊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宪法》《民法典》《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约80份。
(四)依法依规落实政策,扎实推进职能工作
一是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协调区司法局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置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成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退役军人工作窗口,为辖区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免费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等服务,有效加强了我区退役军人部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一支懂政策规定、钻业务技能、知冷暖疾苦、善热情服务、会教育疏导的退役军人事务干部队伍,集中精力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为进一步密切联系退役军人、畅通退役军人表达意见渠道、及时了解退役军人思想动态、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增强服务效能,我局实行重点联系和普遍联系相结合的动态联系机制,局领导班子分片区牵头负责,每人联系3名服务对象,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全员参与原则,每人联系5名服务对象,对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各行各业优秀代表以及信访矛盾突出人员实行重点联系。各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对辖区内的1.6万余名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建立退役军人信息登记台账,并依托已建立的“街道-村居-退役军人”三级微信工作群,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确保退役军人遇事能及时联系、诉求能及时反映、问题能及时解决、困难能及时帮扶。三是按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我局深入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与退役军人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好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坚持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今年以来,共计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约1433万元。为131名城镇下岗失业优抚对象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114名其他优抚对象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按政策给予35名住院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约6.6万元,给予2名病故离休干部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约106.34万元,为6名病故无军籍退休职工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约46万元。为189名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约354万元,为74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约420.9万元,为358名无军籍离退休人员发放离退休费约2148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发挥功能作用有待提高。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部分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尚未完全配备到位,人员力量需要配齐配强。二是法律专业人才还比较紧缺,工作人员法治工作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实施仍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的受众仍需扩展。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要求,同时利用集中学习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开展党章、党内法规、宪法和有关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抓好党章、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参加公务人员学法考试活动,工作人员均已按规定参加2021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二)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职能,制定年度学法普法工作计划;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利用“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有关双拥和退役军人的法律法规。参加“谁执法 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荣获“优秀”等次。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全力做好来访接待工作,讲明政策,疏导情绪,矛盾攻坚化解活动取得积极成效。对一些诉求合理、生活存在困难,要求给予帮扶解困的,搭建就业平台,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开发公益性岗位,开展个性化帮扶,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四、2022年度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霞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建设。继续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年度计划、定期会议研究、严格责任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继续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水平。开展好帮扶解困工作。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帮扶解困机制,联合社会各界力量,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通读通学《退役军人保障法》,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内化于心,融会贯通;通过各种方式对《退役军人保障法》进行公开宣传解读,特别是对退役军人关注的问题,主动解疑释惑,使广大退役军人准确把握法律要义。充分利用好“建军节”“宪法日”等时间节点,以及各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结合工作实际,综合运用有关法律、政策等,重点对退役军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