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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殡葬管理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3-12-25 17:03来源 : 本站

湛霞府办〔2013〕1号

 

 

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

殡葬管理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区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区政府决定对2012年度殡葬管理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3年1月份(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考核对象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分管殡改工作的副主任。

三、考核内容

根据《霞山区殡葬事业“十二五”规划》、《霞山区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2012年度各街道执行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

四、考核办法

(一)自评。各街道先自行组织自评,并根据完成情况在《霞山区街道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表》中逐项打分,加盖公章后报考核组。

(二)综合评价。2012年度各街道执行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以考核情况为主要依据,结合不定期检查(抽查)以及平时掌握的工作动态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为鼓励各街道创造性地深化殡葬改革,对“十二五”期间有实施火葬等奖励、补贴政策予以加分,加分计入总分(总分以100分封顶)。

五、考核组织

考核小组由梁琼荣副区长任组长,区长助理林晓艳、区民政局局长郑华任副组长,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任组员,对各街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六、奖惩办法

对火化率达标,综合评分在95分以上获得一等奖的街道,给予奖励1万元;对火化率达标,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获得二等奖的街道,给予奖励0.5万元;对火化率未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