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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13年霞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3-12-25 17:02来源 : 本站

湛霞府〔2013〕45号

 

 

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2013年

霞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2011-2013年霞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教育局反映。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6日

 

 

 

2011-2013年霞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学前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健康发展,实现双高普九,提高我区人口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大力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的整体水平,特制订我区20112013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为目标,以建设规范化幼儿园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广东省幼儿园教育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学前教育改革,拓展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112013年学前教育的总体目标是:确立以政府举办的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办幼儿园为主体,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多种办园形式并存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三、具体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幼儿园建设

1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普惠性的幼儿园,我区3年内计划新增幼儿园9所,预计三年新增学位1500个,区政府计划筹建一所公办园,同时不断改善公办园的硬件设施设备;继续办好示范幼儿园、等级园。

2、新建小区周边按照片区控制性详规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3、加强省、市级幼儿园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园在贯彻学前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园本教研与培训、指导家庭和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引导省、市级幼儿园与薄弱幼儿园开展手拉手活动,实现幼儿教育资源共享;探索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4、探索采取政府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

1、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私立幼儿园审批和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湛霞教字[199839号)的要求,全面实行幼儿园的审批、登记、注册和年审制度。

2、通过联合执法,对尚未取得办园资格证的幼儿园加大整治力度,对整改后合格的幼儿园发给《办学许可证》,仍不合格的幼儿园将依法取缔。

   (三)抓好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1、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重新核定3所政府办园的教职工编制,逐步通过招考、聘用等多种形式充实教师队伍。

2、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各类人员需持证上岗。严格幼教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各级各类幼儿园(班)园长须持有《园长上岗证》,幼儿教师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和健康证,保育员须有健康证;确保幼儿园在岗人员无传染病史和心理疾患。

3、认真贯彻落实《教师资格条例》,重视园长的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工作,努力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建成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秀、年龄结构合理的骨干教师队伍。

(四)提高科学保教水平

继续加强幼教课题研究,以研促教,深化我区幼儿园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保教质量。

1、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广东省幼儿园教育指南(试行)》,积极推进幼儿教育改革,转变教师教育教学观念,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关注个体差异,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幼儿园要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转变家长育儿观,提高家长科学育儿能力,促进我区家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五)强化安全卫生监管

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及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1、加强幼儿园(班)的安全工作,配备保安人员,加强安全、保健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坚持幼儿园自查与上级部门检查相结合,防范与整改相结合,坚持安全责任制考核,强化幼儿园房屋、活动场所、设备设施、饮食卫生保健、儿童校车等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六)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充实幼教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实行分类定级管理,专人专职主管。区属、企业、部门及一些规模大的民办园,对照《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基本标准》实行分级达标、分类管理;中、小型民办园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私立幼儿园审批和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湛霞教字[199839号)进行管理;形成由教育局局长统管、副局长分管、幼教管理人员专管、区三大教研组组长协管的幼教管理机制,加强对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

2、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落实责任,加强对辖区幼儿园的管理。

3、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对幼儿园的管理职责,尤其是卫生、公安、消防、物价、执法、民政、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督、指导、服务和管理,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七)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

坚持政府拨款、举办者筹措、社会广泛捐助和幼儿园自筹等多种渠道解决学前教育经费,确保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将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确保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逐年提高;安排一定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幼儿教师培训、教育科研、评估表彰等;对办得好的幼儿园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