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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霞山区创建反走私“六无”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3-12-25 16:51来源 : 本站

湛霞府办〔2013〕19号

 

 

霞山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霞山区创建反走私

 “六无”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霞山区创建反走私“六无”目标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霞山区创建反走私“六无”目标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海防与打私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中共湛江市委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湛江的实施意见》和《创建平安湛江十大工程》提出的目标任务,始终把反走私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反走私工作,推动全区反走私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湛江市霞山区创建反走私“六无”目标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建设并实现“六无”目标,即无走私村庄(社区)、无走私通道、无走私船只、无走私车辆、无走私货物销售市场、无走私企业。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构建公平、公正、健康经济运行秩序;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各级各单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进一步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夯实基层打、防、管、控基础;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锻造思想过硬、业务精良、廉洁高效的反走私队伍。

二、总体规划及时间安排 

(一)总体规划分三步:

第一步,2013年通过创建活动,实现沿海重点街道、村“六无”目标。

第二步,2014年通过创建活动,实现重点街道“六无”目标。

第三步,2015年通过创建活动,全区基本实现“六无”目标。

(二)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2013年1月至3月)。区海防与打私办制订下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街道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方案,逐级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2013年4月至2015年11月)。各单位、街道根据方案要求和责任分工,组织实施创建活动。

3、总结验收(2015年12月)。区海防与打私办在各单位、街道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为加强组织指导协调,成立湛江市霞山区创建反走私“六无”目标领导小组。

     组   长:江浩明(副区长、霞山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吴华才(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吴积好(区综治办主任)

  林  坤(区经信局局长)

  蔡炳光(市工商局霞山分局局长 )

戚亚邹(霞山交管总站站长)

邱  涛(区府办副主任)

梁沛(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副局长)

        梁日胜(霞山渔政大队大队长)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海防与打私办设立创建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吴华才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邱涛同志兼任,协调督查科负责日常主要工作(联系电话:2173791,传真:2173962,邮箱:f2173791@163.com)。 

(三)责任分工

    创建活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1、创建无走私村庄(社区)。区海防与打私办牵头组织,相关街道、村参与配合。

2、创建无走私船只。区海洋渔业局牵头组织,相关街道、村参与配合。

3、创建无走私车辆。霞山交管站牵头组织,相关街道参与配合。

4、创建无走私通道。区海防与打私办牵头组织,各街道参与配合。

5、创建无走私货物销售市场。霞山工商局牵头组织,各街道参与配合。

6、创建无走私企业。区经信局牵头组织,霞山工商分局和街道参与配合。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全区每年集中进行两次宣传教育,学习宣传海防与打私法律法规和《规定》,并通过宣讲、图片展览、倡议书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借助现代媒体(网络、电视、广播、手机信息平台)和传统宣传方式(宣传车、宣传栏、宣传资料)进行反走私宣传教育,为创建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全社会反走私意识。

(二)强化主动作为。各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和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发挥自身优势,主动实践,积极作为,全面推动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突击性和经常性打击。结合上级统一部署专项行动,扎实抓好常态打击,以打促防,以打促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构建稳固安全打私防线。

(四)强化基础设施和情报体系建设。利用创建活动时机,大力加强基层海防执勤道路、执勤码头和海防与打私监控(站)点建设,实现海防科学管理,强化打私,为顺利推进创建活动提供科技保证。努力加强情报体系建设,形成军、警、民联合,信息资源共享、高效、准确的预警分析机制,为实施精确打击和重点防范提供情报支撑。

   (五)强化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严格落实责任制,把反走私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分工;逐级签订反走私责任书和保证书,建立问责机制;全面落实反走私日常工作制度,加强基层巡防普查和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文书登记和资料归档,落实长效机制,巩固发展综合治理成果,促进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在基层强力有效落实。

(六)强化政治与作风建设。通过创建活动,加强反走私队伍政治作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缉私;加强廉政建设,筑牢反走私队伍思想防线;锤炼一支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扎实工作的缉私队伍,推进创建活动和海防与打私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几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走私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单位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分工,落实问责机制。牵头负责单位要利用自身优势,发挥牵头指导作用,扎实做好组织协调,确保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活动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市海防与打私办,联系电话:2173791,传真:2173962)。

二要抓好动员部署。这次活动任务较多、周期较长,各单位要根据任务需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各种方式,适时跟进动员,始终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做到“不动摇、不松懈、不麻痹”。

三要创新方式方法。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任务特点和形势需要,在创建活动中主动作为,先行先试,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各单位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档)向区创建活动办公室上报一次创建活动情况,重要工作和经验做法可即时上报。区创建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召开现场会议,进行分析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每年,区创建领导小组还根据配套的评估细则进行评估。

四要严肃组织纪律。创建活动中,各单位要全力维护反走私工作的政治性、组织性、严肃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实干精神,严谨作风,不打折扣地执行上级决定,确保政令畅通;严守保密纪律,确保任务安全;加强廉政教育,确保队伍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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