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柳河流域非法水产加工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3-12-25 16:51来源 : 本站
湛霞府办〔2013〕17号
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柳河流域
非法水产加工厂场清理整顿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和市驻霞有关单位:
《南柳河域非法水产加工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南柳河流域非法水产加工厂场清理
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南柳河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清理整顿南柳河流域非法水产加工厂场,加快推进南柳河污染整治的工作进程,切实解决南柳河的水污染问题,实现南柳河河水变清的预期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南柳河整治的指示精神,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建设市场监管体系,切实解决南柳河的水污染问题,2013年5月20日前全面取缔南柳河流域无证照经营的虾头加工厂及其他水污染严重的非法水产加工场,切断污染源头,确保2013年6月底前南柳河水质变清。
二、工作范围
清理整顿南柳河流域非法和水产加工厂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南柳河流域非法和水产加工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大庆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朱瑞才副区长
成员:区府办、工商、行政执法、南柳河管理所、环保、国土、安监、公安、纪委等有关部门和友谊、新兴、工农、建设4个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霞山工商分局,从成员单位抽调具体工作人员,组成专门联合执法队伍, 统一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纪委、监察部门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督办。
四、工作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是清理非法水产加工厂场的责任主体和具体牵头清理单位,友谊、新兴、工农、建设4个街道要负责完成辖区内非法水产加工厂场的清理。
五、具体分工(详见附件2)
(一)非法水产加工厂场所在街道是清拆工作的具体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拆除工作。
(二)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依法对非法水产加工厂场予以取缔,责令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并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三)城管行政执法分局、国土分局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
(四)供电、供水部门立即停止向上述工场的供电、供水。
(五)环保、公安、安监等部门按职能积极支持与配合。
(六)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清理整顿南柳河流域非法水产加工厂场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发现一处取缔一处,确保南柳河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几点要求
(一)南柳河整治是一项民生工程,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落实各自的整治任务。
(二)取缔无证照经营的虾头加工厂及其他水污染严重非法水产加工场的工作必须抓紧开展实施,才能确保南柳河整治工作取得效果。因此,各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三)各单位及个人须以积极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如有怠懈或相互推诿,影响整治任务的完成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