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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

发布时间 : 2016-04-06 00:00来源 : 本站

霞山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 

霞山区财政局局长  龙日图

(2016年3月12日)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大会报告霞山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科学及时安排财政资金,切实发挥好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领域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一、 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1274万元,按自然口径增长19.97%,按可比口径(剔除基金转列公共预算因素)增长13.84%。其中:税收收入453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38968万元的116.27%;非税收入259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6383万元的98.41%。

2015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6097万元,同比增长39.89%,完成年度预算的121.0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8.47%;

    2.国防支出5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07 %;

3.公共安全支出57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98%;

4.教育支出640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26%;

5.科学技术支出10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34%;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1.51%;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1.25%;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6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4.18%;

9.节能环保支出2406万元,为上级补助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93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1.55%;

11.农林水支出67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95.52%;

12.交通运输支出58万元,为上级补助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5.06%;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901万元;主要为上级资金补助支出;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94%;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万元;

17.其他支出566万元;

1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万元。

2015年我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1274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85022万元,加上年结转25741万元,调入资金10981万元,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097万元,减上解支出1227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65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0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7623万元。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00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0429万元,全年共支出23629万元,年终结余资金3994万元。

二、为确保2015年财政各项工作及预算任务的完成,我们

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经济增长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财税部门紧密协作,想方设法组织收入,2015年我区财政收入突破7亿大关,实现同比增长13.84%,增幅全市第一,在全市收入下行情况下,我区收入一枝独秀,为全市收入增长作出贡献。

财税部门每月定期召开一次财税征管分析会议, 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及时准确监测财源变化、收入增长趋势,把握税收入库动态,分析税收结构,合力研究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做出全面的计划和有效部署,为我区组织收入打好基础。面对严峻的税收形势,加强对财政收入走势影响的分析,充分挖掘潜力, 做好属地纳税工作,在“抱紧西瓜”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的征管措施“勤捡芝麻”,通过重新纳税评估、核查和项目跟踪等方式进行征收管理,重新核定营业额,做到“抓大不放小”, 开展全面清理个体定额户和专业市场的核查工作,彻底清查漏征漏管户以及一些定额不合理的情况,切实堵住征管漏洞。有针对性开展重点工程项目、重点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源调查,同时对辖区的税收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加大对中油、东兴炼油、渤海粮油和中纺等重点企业税收征管,抓好纳税大户、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的税收征管,努力促进税收增长,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进行拉网式查漏补税。

(二)重点保障民生支出,维护社会事业和谐稳定

积极落实各项民生社保政策,不断增加民生财力保障。全力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城乡居民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374元、172元。孤儿月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提高到760元,农村五保户标准提高到610元。2015年7月起,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到100元,共发放养老金1595万元。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拨付基本公共卫生经费2615万元,卫生事业费681.68万元,拨付农村赤脚医生及接生员补助125万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2015年,全区教育支出64086万元,增长61.61%。

(三)坚持改革创新,完善财政管理机制

2015年,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建立编制科学、预算透明、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的预算管理机制。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债务管理方式,从上级财政获得3768万元债券置换资金,缓解了我区资金紧张。加快支出进度,加大结转和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共盘活存量资金1.21亿元,并按规定用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安排的项目支出及消化历年国库挂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开门编制预算,依法推进“三公”经费及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

(四)积极筹措资金,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2015年,为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投入2826万元用于霞山文体馆建设,确保了省运会在我区项目的顺利举行,投入486万元用于红树林公园和绿道等特呈岛有关建设项目,投入626万元建设生态文明区、村,投入320万元用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巩固“创卫”成果。投入3608万元用于泉庄、银帆、上坡、绿民和椹塘路等五条道路征地拆迁和建设工作。

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坚持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补齐民生短板。按照“调结构、稳增长,补短板、植优势,提质量、增活力”的思路,壮大经济总量,优化城市环境,繁荣社会事业,办好民生实事,为建设文明富庶魅力霞山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一、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收入76976万元,比上年增加5702万元,增长8%。 2016年拟安排全区财政支出156386万元,比上年增加32729万元,增长26.4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20万元,比上年增加1185万元,增长12.17%;

2.国防支出367万元,比上年减少151万元,下降29.13%,主要是减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3681万元,比上年减少1979万元,下降34.96%,主要由于检察院、法院已上划省统管;

4.教育支出55396万元,比上年增加3552万元,增长6.85%; 

5.科学技术支出702万元,比上年减少182万元,下降20.57%,主要是减少银行贷款利息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2万元,比上年增加126万元,增长13.75%,主要是增加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39万元,比上年增加3189万元,增长14.94%,主要是增加了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民生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50万元,比上年增加8629万元,增长55.95%,主要是增加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305万元,主要是用于解决东兴石油有限公司环保问题;

10.城乡社区支出13043万元,比上年增加3227万元,增长32.88%,主要是增加农村环境综合提升整治、道路建设经费和街道办合同制人员工资;

11.农林水支出2787万元,比上年增加1564万元,增长127.92%,主要是增加水利和扶贫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802万元,比上年减少603万元下降17.71%,主要是减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33万元,比上年增加1230万元,增长87.74%,主要是增加特呈岛建设开发资金;

14.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94万元,比上年增加26万元,增长15.54%,主要是增加国土和海洋管理事务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434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其他支出9441万元,比上年增加8126万元,主要是增加归还银行贷款、月平均奖工资、交通补贴、新增加四大节日津贴及归还工业园债务;

17.债务付息支出130万;

18.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万。

在人大会议批准前已安排支出249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501万元,公用及项目经费14416万元。

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收入769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5455万元和上年结转14651万元,调入资金9383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10079万元,全区可支配财力为156386万元,2016年安排财政支出156386万元,收支平衡。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收入3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区级政府性基金预期收入总计4294万元。2016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429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777万元,其他支出517万元。

二、2016年主要工作计划

2016年,推动文明富庶魅力霞山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财税部门必须做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多措并举广拓财源,多方筹集保障供给

今年财政工作要密切关注“营改增”等财税政策调整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加强财源管理、税基管理和源头管理,建立税源分类分级动态管控和税收风险评估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针对性的税收专项清理,深挖增收潜力。今年重点加强引进优质税源企业,提升税源企业税收质量,继续扶持优、大、精企业发展。重点发展智慧产业城,创新融资模式,采用PPP模式和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兴办各种公益实体。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按照“保运转、重民生、促发展”的原则,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今年,投入资金重点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提升整治力度,加快我区农村道路、排水、排污、村场等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特呈岛环岛和绿道项目建设,切实解决街道办公用房问题。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新建海头二中和改建二十二中教学楼,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继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加大资金筹集落实力度,及时兑现各项补助补贴政策,确保资金拨付使用到位。解决我区企业下岗职工社保缴费问题,做好停产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三)坚持厉行节约,控制财政支出增长

坚持预算执行“保证重点、严控一般”。对各项支出精打细算,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优先保证工资、运转、民生等刚性支出需求,力所能及地安排其他发展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支出,重点加大对会议、培训、庆典、差旅、办公设备购置、维修等专项经费的压缩力度,优化部门项目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工作需要;切实加强监管,整合各类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支出需要;注重补齐社会民生短板;大力保障实施精准扶贫;全力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养老保险改革、公车改革等全局性的重大改革资金需求。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监督

以新预算法为引领,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严格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健全拨付对账机制,规范财政账户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盘活存量资金,定期清理存量资金和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各领域“沉睡”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的领域,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重点监督检查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对重大基建项目委派财务监理,强化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加强资金的跟踪问效,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方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刚性约束,促使政府债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

(五)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内部管理

加强队伍廉政建设,继续改进机关作风。继续强化财政队伍综合素质教育,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和执行力,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提高科学理财的能力,切切实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公仆的形象。完善内控机制,规范内部管理流程,深入查找岗位潜在风险点,建立相互制约、互相制衡的权利运行机制,确保财政运行透明、规范、高效。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尽管我区经济进入常态性下调期,财政收入受经济下行影响将会受到影响,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必将正视困难,努力创新,信心百倍地完成今年的财政收支任务。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4.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不指定具体用途,由下级政府统一安排,统筹解决本地区机构运转和社会经济等各方面事业发展所需资金的转移支付。

5.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具有专门用途,用于支持和帮助下级政府发展特定事业,下级政府需要将补助资金按上级政府指定方向和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其基本特征是专款专用。

6.置换债券。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原有的存量地方政府债务,以规范债务举借形式,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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