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9-22 18:16来源 : 霞山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1年度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1、我单位属行政单位,经费拨款形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机构设置有8个股室:(1)办公室: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2)督查研究和舆情室:调查掌握全区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反邪教形势;(3)政治安全股:调研掌握全区政治安全重大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等部门维护政治安全工作;(4)维稳工作股:承担专项性维稳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做好重要时段、敏感节点和重大活动、重点利益诉求群体的维稳工作;(5)综治工作股:调查分析全区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6)基层社会治理股: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 层平安创建活动;(7)反邪教工作股: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 及具有邪教特征的非法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对策建议; (8)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司法体制改革室):配合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
2、本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数量;本单位编制数共17人、年末在职人数20人、离退休人数16人、外聘临时工人数等人员情况501人,分别为霞山区治安联防大队和霞山区交通和流动人口协管大队。
我委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以及区委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区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讨论、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我委持续在深化维护政治安全专项行动,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霞山建设和狠抓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在2021年全国“两会”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我区分别被评为湛江市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区和湛江市信访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1年,区委政法委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开展各类打击专项行动和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实战功能,全面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建成街道综治中心10个,全区360名网格员上报处置网格事件24385宗,已办结24375宗,办结率99.96%。在重点部位、重点路段建设安装摄像头1149处,完成区街村三级综治视联网82个点位的建设,覆盖区、街、村三级综治中心。建成街道心理服务站(室)10个,村级71个,覆盖率达100%。按照1名正式民警配备1名辅警的“1+1”模式充实基层警务力量,推进警务资源向基层聚集。建立健全治安联防队、社区禁毒社工、交通和流动人口管理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共配备专职治安联防队员、各类群防群治队伍800多人。全区刑事治安警情、诈骗警情和立侵财类案件数环比分别下降13.4%、6.3%、19.9%;342天“双抢”零警情,比2020年多13天,全区社会治安形势持续明显好转。2021年霞山区群众安全感在全省、全市排名大幅提升,在省排名较2020年度上升了39位,在市排名上升了1位。
2021年,霞山区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总要求,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严密摸排,整体推进。霞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被评为2018-2020年度湛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是年,在严打整治方面,全区破“两抢一盗”案件404宗,破获电信诈骗案件162宗,破赌博刑事案件37宗,破涉黄刑事案件12宗,破金融领域犯罪案件39宗,打掉涉毒犯罪团伙5个,涉恶团伙1个,破获涉恶案件6宗,抓获26名涉恶人员,刑事拘留涉恶人员20人,逮捕涉恶人员20人,扣押涉案资产6086万;区检察院起诉涉恶案件3宗,涉案涉恶犯罪嫌疑人28人;区法院审结涉黑恶势力案件4宗;区纪委监委查处保护伞1宗1人。在行业领域治理方面,累计开展“清港”专项行动49次,共查获涉渔“三无”船舶(排、筏)56艘,未发生非法捕捞案件,维护了渔业生产秩序。在宣传方面,悬挂相关宣传横幅400余条、制作宣传栏150个、宣传展板300余块、LED滚动播放屏幕120余块、发放宣传单张52000余张。针对辖区内24家网吧、9家KTV、5家游艺场所、2家星级酒店、2个景区(点)开展轮番检查高达115家次。
2021年,区委政法委持续深化法治创建,认真抓好法治宣传工作。结合教育整顿进农村进社区,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共开展法治宣传66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520余份,展出流动宣传版块142块次,接待往来群众法律咨询850多人次。充分运用“一网两微”、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发布审执动态、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亮点工作等687篇。全区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引领,深化司法改革。积极推动“两法衔接”及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91.08%,排名全市第一。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全面强化司法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2899份,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0%,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83次,发出监督意见书83份,财产刑监督工作排名全市第一。深化庭审直播工作,提升庭审公开全面化、制度化水平,庭审直播1794件,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健全联调工作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实现“三调”联动,成立了湛江市饮食服务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纠纷案件共150宗。是年,霞山区爱国街道洪屋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全市唯一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区法律援助处获得“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区有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本单位2021年总收入2,668.67万元,同比增加2,071.45万元,增幅346.8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并入联防大队和交协大队工作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1.67万元,占总收入的99.74%;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项目7.00万元,占总收入的0.26%。
2.本单位2021年总支出2,679.77万元,同比增加2,130.87万元,增幅388.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并入联防大队和交协大队工作经费。其中,业务活动费用项目2,679.77万元,占总费用的100.00%;单位管理费用项目0.00万元,占总费用的0.00%;经营费用项目0.00万元,占总费用的0.00%。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我委成立以王鸿猷同志为组长,庄波萍、谭欣为副组长,组员为陈燕菲和陈莉,办公室设在队伍建设指导室。评价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自评工作,通过项目年初预算设定绩效指标,对项目整体运行情况,设定评价标准并利用前后对比法评价项目完工后各指标的实现情况,以及评价项目执行效果。
(二)自评工作过程。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个股室收集有关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汇总。年初制定预算时已同时制定了绩效目标表,根据绩效目标表来进行评价。自评效果良好。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我单位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包含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论(综合评判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其履行职责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自评分数和等级。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对照《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项分析各指标完成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预算工作安排,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同时考虑了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
2.预算执行情况。
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本年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
3.预算监督情况。
预算资金使用由本单位召开班子会议,会议研究同意再按照相关报账程序,资金的报销由区财务管理中心严格审核后再同意支出。
4.预算使用效益。
重点项目分析以下情况: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绩效目标设置未细化量化、与资金支持内容关联不强,反映不出实际效果和对行业的持续性影响,难以进行跟踪和考核。二是资产的管理水平待进一步增强,管理制度待进一步完善。
(四)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新会计制度的培训力度,强化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加强单位财务分析的能力,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四、其他自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