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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霞山区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9-22 18:15来源 : 霞山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的通知》湛霞财〔2022〕78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1年度(单位名称)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1.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法规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依法治区办秘书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安置帮教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管理股、政工办。直属行政单位:湛江市霞山区法律援助处(正股级)、司法所(10个,正股级:海头、工农、新兴、爱国、友谊、海滨、建设、新园、东新、解放)。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湛江市霞山区公职律师事务所(正股级)。

  2.部门职能

  (1)承担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区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报送有关区政府规章草案。

  (4)承办区政府规章的备案、解释、评估和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合法性审核、清理、编纂等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7)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8)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按权限负责本系统有关审计工作。

  (10)贯彻落实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数41人,年末在职人数35人,退休人数10人,外聘临时工人数35人。

  (二) 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聚焦主责主业,增强司法行政机关政治能力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必修课,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扎实做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霞山、法治霞山提供坚强法治保证。

  二是统筹区各相关单位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我局的优势,牵头组织召开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等,制定印发了《霞山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中共霞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的分工方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聚焦普法守法,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氛围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霞山区2021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重点工作等,集中力量开展禁毒、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宪法与民法典教育大课堂、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普法宣传。

  二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三是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制定印发《霞山区2021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精准抓住重大节日、重要节点、重点工作等,集中力量开展禁毒、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乡村振兴、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普法宣传。

   聚焦维护稳定,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健全联调工作机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实现“三调”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二是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的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智慧矫正”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智慧矫正中心”示范点建设,利用视讯终端开展“周点月总”活动,规范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强化特殊人群的管控,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和舆情引导工作,全力维护全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目前,我区10个街道已全部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聚焦行政执法,提高行政复议应诉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出台《霞山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学党史 我为群众办实事”行政复议体制宣传活动,使群众切实了解改革后的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范围、申请行政复议流程及条件,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举办2021年霞山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设,提高霞山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广东省行政执法“两平台”在全区各执法单位的建设和应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做好下放街道执法事项梳理工作,在梳理第一批下放事项451项的基础上,结合前期下放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梳理工作情况,再梳理219项拟下放事项,推动更多行政事权下沉街道。

   聚焦法治善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2021年我区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审查率达100%。印发《霞山区司法局关于开展霞山区2021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同时按照上级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及时完成清理工作。

  二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组织制定并公布《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其中《霞山区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被列为我区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6、聚焦便民利民,推动法律服务供给优化升级

  一是积极发挥法律援助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二是扎实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82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置,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能力水平,提升司法行政形象。结合我局的司法行政职能,做深做实疫情防控、法律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日常工作,切实发挥法治对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我区全力打造港产城联动的滨海魅力中心城区贡献司法行政力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14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4万元,项目支出290.44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149.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3.8万元,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2.21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成立评价小组成立,设置组长1人、副组长2人、组员5人,主要职责为:1.全面落实局机关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开展好财政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2.负责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指导、汇总、抽查、审核等相关工作,按时准确报送绩效评价的相关资料。

  (二)自评工作过程。

  根据财政拨款收入及财政部门设定评价指标,结合部门职能,设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效果良好,到达预期效果。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本单位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149.84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00%。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149.84万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资金安排和使用规范,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率性。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对照《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项分析各指标完成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我局预算编制具有合理性。预算编制符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及本单位的工作职责,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用途之间合理分配,预算编制规范化。预算严格遵循计划编制,预算编制符合区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原则,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管理要求,目标设置客观合理。预算编制能反映本单位的整体绩效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

  2.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149.84万元,占决算收入的100%。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149.84万元。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的情况。

  3. 预算监督情况。

  我局年度预决算均按要求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开,强化资金使用的规范化和透明度,主动接受公众对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管。

  4.预算使用效益。

   2021年,我局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各指标实现情况如下:

  (1)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2021年3月,霞山区爱国街道洪屋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2021年9月,我区海滨街道海昌社区、友谊街道北月村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单位。截至目前,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021年,开展法治宣传66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520余份,展出流动宣传版块142块次,接待往来群众法律咨询850多人次。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12月31日,成功调解纠纷案件共150宗。

  (4)健全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组织31个执法单位参加培训,16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发放执法证202张。

  (5)积极发挥法律援助职能。2021年度,我区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17件,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7场,霞山区法援处被省司法厅评为广东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6)扎实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82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2021年,霞山区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出具法律意见8份,提供法律咨询869次,进行法治宣传讲座314场次,参与人民调解24宗。

  (7)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检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党史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工作业务发展的动力。开展“流动小板凳‘面对面’搭起司法为民连心桥”活动9次,累计为民办实事829件,收到锦旗3面。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无

   (四)改进措施

  提高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强化部门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注重实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其他自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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