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公车改革处置车辆竞价须知
发布时间 : 2016-02-17 00:00来源 : 本站
一、总则
1.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本次竞价活动并制定本《竞买须知》。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前仔细阅读、认可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
2.标的物均按现状转让,组织人不承担其瑕疵担保责任。组织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图片、工作人员的介绍等仅供参考。竞买人在竞价前应仔细查看,仔细审视标的物,对标的物的现状及其存在的所有瑕疵做充分了解,并考虑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税费、交易服务费、其他应付款等;同时充分了解标的物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产权过户、有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若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退货或拒付成交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等。
二、竞投资格: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竞投。
2、竞价前已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了竞价保证金的竞标人才能获得竞价资格,否则没有资格参与竞价。
3、参加竞价投标的竞标人如是法人,则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如是自然人个人,则应为本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如是自然人的合伙或合伙组织,则应由合伙人共同委托的人参加(需提供委托书)。
三、付款方式
1. 2016年2月23日16时前,各竞标人须按规定将竞价保证金交到组织人指定的专用帐户,并凭银行受理的收款凭证进行登记,按《公车拍卖明细表》序号选定要竞投的车辆,填写《意向受让申请书》。竞价保证金未到组织人帐户,不予以登记。未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后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保证金标准:¥1万元/辆(需指定车辆)。
组织人银行帐户是:
户名: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盛新城支行
账号:340001230900000789-2。
2.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5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全额一次性支付。
四、交易服务费标准:成交价在1万元(含)的,收取1000元交易服务费;成交价在1万元-3万元(含)的,收取2000元交易服务费;成交价在3万元以上的,收取3000元交易服务费。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人在知悉竞价标的的现状并承诺满足上述交易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时间内,以网络报价方式进行竞价。起拍价为公告中的转让底价,以增价方式产生唯一最高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伍佰元整(Y 500元)的一至十整数倍。
(二)竞价人应按照网络综合竞价系统设定的程序和要求参与竞价(具体操作见附件《网络竞价指引》)。竞价时,网络综合竞价系统界面会显示当前最高价、报价历史等内容。当某一竞价人提出报价后,如在网络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的用户名为自己的用户名时,则表示自己的报价为最高报价;如在网络综合竞价系统界面的报价历史中最高报价的用户名为其他用户名时,则表示自己的报价低于最高报价,此时竞价人应决定是否再次报价。
整个动态竞价的过程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自由竞价阶段中,竞价人可以对竞价标的进行充分报价,其报价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可为起始价)方为有效报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网络竞价系统将自动进入预定的300秒限时竞价阶段,网络综合竞价系统将根据预先设定的限时周期自动延时,若限时周期内无人再报价的,则当前报价即视为最高报价并被确认为成交报价,最高报价者被确认为受让方,系统将自动终止报价程序。若在预定的限时周期有竞价人继续报价,则此新报价为当前有效报价,系统将重新进入300秒限时周期。如此循环,直至没有新的有效报价,此时的最高报价被确认为成交报价,最高报价者被确认为受让方,竞价活动结束。
(三)竞价人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其报价高于其他竞价人前次报价时,前次报价自动失效。相同报价由首先被网络综合竞价系统确认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并于签署《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并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
六、竞价程序
(一)咨询了解阶段。竞标人可按公告提供的时间、地点察看车辆情况,如有疑问,可致电车主单位咨询。
(二)竞价时间包括: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具体为:
1.自由竞价阶段:2016年2月25日 9 时 30 分至 10时0分,该段时间为正式报价时间,竞价人所报价格产生法律效力。
2.限时竞价阶段:每次限时周期为300秒,首次限时周期从2016年 2月25日 10时0分起计算。
(三)竞价人凭本中心提供的用户名及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综合竞价系统正式报价,报价结束后,可通过系统查看成交结果。转让方与本中心代表共同监督、见证竞价过程
(四)竞价人应亲自参加竞价,若竞价人不能参加,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不参加者不影响竞价结果。
(五)竞投违约的处置: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视为竞标人违约,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中标后未在5日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或不与出让方签订合同;
七、本次竞价的基本要求
(一)竞标人愿承担所有参与竞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竞投者自愿参加竞价,对本次竞投中存在的风险自行承担责任。
八、特别约定
(一)网络竞价系统因下列原因无法正常运作时,本中心将暂停竞价活动,并另行通知竞价人竞价方式及具体竞价时间。对非正常状态下产生的网络竞价结果,本中心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网络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2.由于服务器受到攻击、通讯网络故障、系统设备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延迟;
3.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作的其他原因。
(二)若在竞价阶段出现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竞价会无法继续进行,本中心有权暂停竞价,由本中心另行通知竞价人继续竞价的方式及具体时间。
如在本中心工作人员处理故障时,因工作人员未能及时暂停竞价,而出现竞价结束的情形,本中心有权确认系统显示的最高报价仅为当前最高报价,非交易价款;最高报价者仅为当前最高报价的竞价人,非最终受让方。本中心将该确认情况于竞价当天通知全部竞价人。继续竞价时间另行安排,并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各竞价人继续竞价的方式及具体时间。
继续竞价时,以被本中心确认的暂停竞价时的最高报价者及其报价作为起始状态,竞价从自由竞价阶段重新开始,自由竞价阶段时限为30分钟。如继续竞价无人应价,则确认继续竞价前的最高报价为成交报价,最高报价者为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本中心确认为准。
(三)继续竞价时,竞价人应按本中心通知的方式及时间参加继续竞价,如竞价人未按本中心通知的方式及时间参加继续竞价时,将视为该竞价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且不影响竞价结果。
(四)因竞价人原因导致竞价系统软硬件出现故障,该竞价人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五)若因竞价人自身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导致其无法正常报价,本中心不承担责任。但竞价人可立即通知本中心工作人员(本中心竞价时段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759-3618277),本中心将致力协助竞价人解决故障问题。
(六)竞价人必须遵守竞价活动秩序和听从本中心安排,否则,本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
十、重大事项说明:
1、本次交易按现状转让,本中心声明对交易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须仔细阅读本竞买须知中的规定要求。
2、在交易过程中,经利益相关方申请或有权机关通知,本中心核实后,有权决定中止或终止交易。在中止交易期间,经利益相关方申请或有权机关通知,本中心核实后,做出恢复、延长中止期限或终止交易的决定。
3、竞投方务必详细阅读本《竞买须知》以及其他由出让方发布的一切竞价材料,竞买人交纳竞投保证金即视为竞投方完全接受竞价材料中规定的所有权利义务。出让方在本竞价文件中的有关承诺和义务,将在转让合同中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