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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 : 2011-10-10 17:11来源 : 区政府

 

第一节 区人大组织概况
 
湛江市霞山区于1980年始设人民代表大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1980年12月召开湛江市霞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会议决定撤销霞山区革命委员会,成立霞山区人民政府。
1984年12月,召开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简称《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霞山区等四个辖区的批复》,选举产生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人大常委会),作为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设机构,主持日常工作。这是霞山区首次设立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行使如下职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制定、颁布地方性法规;监督本级“一府两院”的工作以及人事任免。第二届常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常委12人,人大常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人事秘书组、代表联络组、综合研究组等办事机构。
1987年4月,召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生产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常委13人,下设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侨工作委员会。1989年3 月,区第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城建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工作委员会。
1990年4月,召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人大常委会。这届常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5人、常委14人,下设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城建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工作委员会。1991年7月,增设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1993年4月,召开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常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6人、常委12人,下设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工作委员会、城建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1998年5月,召开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届区人大常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常委14人。这届人大常委会成立初期下设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工作委员会、城建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1998年5月,霞山区依法治区工作小组办公室成立,挂靠人大常委会。1999年6月,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设常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侨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人大常委会。
 
第二节 代表选举
 
湛江市霞山区从1980年开始设立人民代表大会至2000年止,共召开了六届代表大会,每届大会前皆进行区人大代表选举。代表选举是根据1979年6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简称《选举法》)的规定,通过选区选民直接选举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为代表。区选举委员会把应选代表的名额分配到各选区(区党政领导干部均安排到有关选区参加选举)。选举程序是先由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经民主讨论、推荐出代表候选人,并经反复协商,根据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然后召开选民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选举产生人大代表。
湛江市霞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  
1980年10月30日为全区的选举日。全区总人口156611人,选民103568人,占总人口的66%。全区划分代表选区109个,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包括委托票)97133人,占全区选民的93.7%,共选出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281人。在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占57.2%,民主人士和非党群众代表占42.8%,妇女代表占31.1%。
湛江市霞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  
1984年12月10日为全区的选举日。全区总人口198641人,选民125123人,占总人口数63%。全区划分区代表选区154个,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包括委托票)119923人,占全区选民的95.85%,共选出区第二届人大代表311人。在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占53%,民主人士和非党群众代表占47%;妇女代表占26.4%,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代表占28.3%,知识分子代表占21.5%。
湛江市霞山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1987年3月25日为全区的选举日。全区总人口212700人,选民135703人,占总人口的63.8%。全区划分区代表选区124个,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包括委托票)124440人,占全区选民的91.7%,共选出区第三届人大代表221人。在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占85.5%,民主党派、归侨和地方人民武装代表占5.4%;妇女代表占18.6%,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代表占20.9%,干部代表占39%,科技界代表占26.2%,教育界代表占7.3%,文艺界代表占1.2%。
湛江市霞山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1990年4月10日为全区的选举日。全区总人口236604人,选民156652人,占总人口的66.2%。全区划分区代表选区139个,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包括委托票)142399人,占全区选民的90.1%,共选出区第四届人大代表209人。在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占88.5%,民主人士和非党群众代表占11.5%;妇女代表占21.5%,工人、农民及其他劳动者占54.06%,知识分子代表占22.49%。
湛江市霞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1993年4月8日为全区的选举日。全区总人口265021人,其中18周岁以上168011人。选民166936人,占18周岁以上的99.4%,占总人口数的62.9%。全区划分区代表选区144个,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包括委托票)146262人,占全区选民的87.6%,共选出区第五届人大代表216人。在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占78.2%,民主人士和非党群众代表占21.8%;妇女代表占26.8%,工人、农民及其他劳动者代表占29.7%,知识分子代表占41.7%。
湛江市霞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1998年3月3日为全区的选举日。全区总人口318814人,18周岁以上的194427人,选民194380人(不含部队选民),占18周岁以上的99.97%,占总人口数的60.96%。全区划分区代表选区136个,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包括委托票)168817人,占全区选民的86.8%,共选出区第六届人大代表183人。在代表中,中共党员代表占86.3%,民主人士和非党群众代表占13.7%;妇女代表占25.1%,工农及其他劳动者代表占37.7%,干部代表占22.4%,知识分子代表占37.7%。
 
第三节 区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本届大会只召开1次会议。大会于1980年12月22日至25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81人。会议是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会议根据有关规定,撤销霞山区革命委员会,成立霞山区人民政府,并选举产生了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2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届人大共召开3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12月18日至22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31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8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会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湛江市霞山区等四个市辖区的批复》,选举产生了霞山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7人,其中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2人。这是霞山区首次设立人大常委会。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3人,霞山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这次大会回顾了自1980年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并根据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本区具体情况,提出了今后三年的奋斗目标。会议要求全区人民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以《决定》为指针,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解放思想,搞活经济,为把霞山区建设成为政治安定、经济繁荣、文化发达、科技进步、风尚良好的花园式新城区而努力。
第二次会议,于1985年5月30日至6月1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31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8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根据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提出了1985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三次会议,于1986年3月24日至27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30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8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回顾了霞山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并提出了1986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届人大召开4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87年4月14日至18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霞山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其中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员13人,同时选举产生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4人,以及霞山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总结了霞山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并提出了今后三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会议号召,全区人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改革开放,力争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更上一台阶。
第二次会议,于1988年4月6日至8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1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8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总结了1987年的工作,部署了1988年工作任务。
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11月29日至30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19人。本次会议是根据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1988年12月20前召开湛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为选举霞山区出席湛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而召开。会议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选举了霞山区出席湛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人。
第四次会议,于1989年3月28日至3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1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回顾了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并提出了1989年的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届人大共召开3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90年4月15日至19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8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选举产生了霞山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其中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4人,同时选举产生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3人,霞山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霞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这次大会回顾了过去三年的工作,号召全区人民为实施“七五”计划最后一年而努力;会议要求全区人民认真贯彻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部署,在治理整顿中深化改革开放,促进本区“两个文明”建设。
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4月25日至29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9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增选霞山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补选霞山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和霞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1人。会议指出,1991年是实施“八五”计划的第一年,全区人民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继续把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作为首要任务,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
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24日至28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9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增选霞山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补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坚定社会主义方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重点发展公有经济、依靠科技振兴霞山的指导方针,振奋精神,励精图治,以实际行动创造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共十四大召开。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届人大共召开5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4月20日至25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1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9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件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选举产生了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其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12人,选举产生了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4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同时选举产生霞山区出席湛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0人。会议回顾了本区第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总结所取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号召全区人民以党的十四大确定的主要任务为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进本区“两个文明”建设。
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28日至4月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1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9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指出,霞山区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把本区发展成为国际化大商埠,依托大港口,利用大通道,面对大市场,配置大工业,发展第三产业和乡镇企业,力争年内各项工作更上一台阶。抓好改革、发展、稳定三件大事,鼓实劲、办实事,增强吸引力、战斗力。
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21日至2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1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9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接受蔡慧明辞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选举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会议回顾了本区1994年的工作,并对1995年工作制定了措施,作了具体部署。会议指出,1995年是执行国家“八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是完成“八五”计划目标关键的一年,全区人民要更加团结一致,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实施“大商埠”发展战略步伐,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创造性做好全年工作。
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2日至15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1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9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1996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接受林志乾辞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常桂辞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增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会议回顾了本区“八五”时期各项工作,指出1996年是实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面临的任务更繁重,全区上下要在中共霞山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和中共霞山区委五届四次(扩大)会议精神,围绕两个根本转变,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提高整体经济效益;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8日至21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1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9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接受梁树华辞去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增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会议指出,1997年是实施“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重要一年,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稳中求进,切实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届人大到2000年共召开3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1998年5月5日至9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8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9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选举产生了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其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4人;选举产生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6人(其中1人为挂职),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选举产生了霞山区出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7人。会议回顾了过去的五年,全区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抓住历史性机遇,加快改革开放,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国民经济适度快速增长,依法治区及强化政府依法管理取得良好成效。会议要求,全区人民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依法治区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加大对经济改革力度,改革区属企业,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发挥区位优势,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本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
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4月7日至9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8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指出,过去的199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全区人民经受了亚洲金融危机、宏观环境变化和基金会风波的严峻挑战,在区委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知难而进,同舟共济,全面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要以新的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讨论时的精神,以省委、省政府湛江现场办公会议精神为动力,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为创造改革和建设新业绩,夺取我区第二次创业新胜利而努力。
第三次会议,于2000年3月22日至25日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182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霞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霞山区200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霞山区199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霞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对上述报告作出大会决议。会议增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人,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2人、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会议指出,过去的1999年全区人民积极面对困难和挑战,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思想准则,坚持“稳中求进、有效增长”的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会议要求,全区人民在2000年这个世纪交替之年,在实施国家“九五”计划关键之年,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清形势,把握机遇,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加快实施科教兴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霞山区历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名录
表15-1


名   称
职 务
姓 名
籍 贯
任职时间
备注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
(1984.2~1987.4)
主 任
蔡文森
广东徐闻
1984.2-1987.4
 
副主任
沈 武
广东湛江
1984.2-1987.4
 
曾自立
广东化州
1984.2-1987.4
 
张汉卿
河南商丘
1984.2-1987.4
 
周 毓
广东遂溪
1984.2-1987.4
 
第三届人大常委会
(1987.4~1990.4)
主任
蔡文森
广东徐闻
1987.4-1990.4
 
副主任
吴荣厚
广东开平
1987.4-1990.4
 
曾自立
广东化州
1987.4-1990.4
 
张汉卿
河南商丘
1987.4-1990.4
 
林志乾
广东茂名
1987.4-1990.4
 
吴华兴
广东湛江
1987.4-1990.4
 
第四届人大常委会
(1990.4~1993.4)
 
主 任
杨茂生
广东高州
1990.4-1993.4
 
副主任
林志乾
广东湛江
1990.4-1993.4
 
陈华德
广东湛江
1990.4-1993.4
 
张富美
山东青岛
1990.4-1993.4
陈德方
广东湛江
1990.4-1993.4
 
梁树华
广东电白
1990.4-1993.4
补选
刘精忠
北京市
1992.4-1993.4
女,补选
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1993.4~1998.4)
主 任
林志乾
广东茂名
1993.4-1996.3
 
郑亚奏
广东湛江
1996.3-1998.4
 
副主任
蔡慧明
福建金门
1993.4-1995.3
陈德方
广东湛江
1993.4-1998.4
 
何 祝
广东湛江
1993.4-1998.4
 
梁树华
广东电白
1993.4-1998.4
 
刘精忠
北京市
1993.4-1998.4
余忠隆
广东湛江
1993.4-1998.4
 
林亚华
广东湛江
1995.3-1998.4
 
林亦斌
广东吴川
1997.3-1998.4
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1998.5~   )
主 任
郑亚奏
广东湛江
1998.5-1999.9
 
代主任
汤文荩
湖北孝感
1999.9-
 
副主任
汤文荩
湖北孝感
1998.5-
 
林亚华
广东湛江
1998.5-
 
林亦斌
广东吴川
1998.5-1999.12
唐宏兴
广东湛江
1998.5-
 
梁康木
广东湛江
2000.3-
 


  注:霞山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未设立人大常委会,没有主任、副主任。
 
第四节 区人大常委会主要工作
 
霞山区自1980年设立人民代表大会以来,依法选举产生了6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5届人大常委会。各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以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和途径,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作出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同时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进行任免。
 
一、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自1984年成立后,为做好法律的监督工作,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对区内的重大事项先后作出了决议和决定。摘其主要:1985年3月2日,区人大第二届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并作出《罢免邓康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议》。1985年7月5日,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决定批准区政府《关于施行食品卫生管理暂行规定》,讨论通过《南丰乡深田仔村村民饮用水实施方案》,解决村民饮水难问题。1986年9月18日,第二届人大常委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湛江市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法的决议》、《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的决议》、《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决议》以及《关于贯彻<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议》。1986年10月16日,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关于撤区建乡(镇)规划》。1986年11月8日,第二届20次会议,审议并作出《湛江市霞山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议》。1987年2月17日,第二届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关于清理非农业用地的暂行办法》。1987年11月21日,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审议并作出《关于罢免沈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议》。1988年2月24日,第三届人大常委会9次会议,决定授予林会华、杨 泉、林亚华、朱壮才、陈荣、林希、蔡春和等7人为霞山区劳动模范。1988年7月22日,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区政府制定的《贯彻省府<关于我省城市农村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有关规定>的暂行办法》。1989年3月13日,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决定授予林亚华、蔡春和、沈土、关秀英、孟华、吴文章、陈真富、谭生等8人为霞山区劳动模范。1989年11月14日,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作出《关于加强监督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决议》。1991年2月21日,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予陈鹰、陈克、林亚华、朱家文、张康养等为霞山区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1991年6月19日,第四届人大常委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的决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湛江市霞山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1992年3月2日,第四届常委会第13次会议决定授予林亚华、陈鹰、谢焕权、朱家文、张振兴等为霞山区劳动模范。1992年4月29日,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决议》。1993年8月20日,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湛江市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区人大代表小组及其活动制度的决定》。1994年3月4日,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决定授予林亚华、陈鹰、谢焕权、余佩卿、李海、王秀花、吴宁、蔡春和、杨华土、庞忠良等10人霞山区劳动模范称号。1995年2月17日,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决定授予陈鹰、林亚华、吴壮、王秀花、杨华土、邹静文、庞忠良、林国基、蔡春和等9人霞山区1994年度劳动模范称号。1995年4月22日,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湛江市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本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所属部门、乡镇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决定》。1995年12月18日,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湛江市霞山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实施办法》、《湛江市霞山区优秀科技工作者奖评奖办法》和《湛江市霞山区科技成果转化奖评奖办法》、《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任命前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的决定》。1996年7月5日,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作出《湛江市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三五”普法教育的决议》、《湛江市霞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区工作的决议》。1998年8月26日,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区人大代表小组及其活动制度的决定》。2000年7月25日,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霞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霞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个案监督例会制度》、《霞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霞山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以及《关于开展对部分区政府组成人员述职评议的工作方案》。
 
二、组织代表视察
1984年区人大第一次会议到2000年12月的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17年间,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根据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先后组织人大代表视察25次。视察内容主要是:1986年,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人民代表进行了2次视察活动,分别视察全区的整治“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涨价)情况以及工业生产和农业“两水一牧”(水产、水果和畜牧业)的发展情况。1987年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先后6次专题视察检查本区发展“两水一牧”、商业体制改革、工业体制改革、教育改革、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开展情况。1988年,人大常委会组织百名代表视察市容卫生、食品安全、商品价格、市场管理等工作情况。1991年,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4次视察本区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税收财务物价情况、绿化达标、市容卫生和土地管理以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学校收费情况。1992年,人大常委会围绕治理整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8次视察活动。1997年,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区人大第五届常委会组织驻霞山的市人大代表,就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视察检查。2000年,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霞山区“三五”普法落实情况和环境工程实施情况。每次视察都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形成考察报告,为行政机关作决策提供了依据,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
 
三、办理议案和代表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自1986年3月26日第二届三次会议起至2000年3月23日第六届三次会议止,共办理代表提交的议案99件,建议、批评、意见1336件。这些议案和建议除应由区人大常委会直接处理外,其余均转交“一府两院”等有关部门办理、实施。同期,据不完全统计,区人大常委会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1160件,接待来访1710人次。对这些来信来访,部分转到有关部门处理,部分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处理。通过处理来信来访,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把工作做好。历届人大各次会议人民代表提交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和人大常委会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的具体情况是:1986年3月26日,第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3件,建议和批评、意见136件;是年,人大常委会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68件,接待来访群众数十人次。1987年4月18日,第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24件,建议、批评、意见278件;是年,受理来信117件,接待来访300多人次。1988年4月8日,第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6件,建议、批评、意见133件;是年,人大常委会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66件,接待来访群众75人次。1990年4月16日,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14件,建议、批评、意见314件。1991年4月27日第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12件;是年,人大常委会受理群众来信71件,接待来访86人次。1992年3月27日第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1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72件;是年,人大常委会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70件,接待来访120人次。1993年4月18日,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28件。1994年3月30日,第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67件。1995年3月22日,第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4件;是年,人大常委会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155件,接待来访172人次。1996年3月13日,第五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29件;是年,人大常委会受理群众来信127件,接待来访22批57人次。1997年3月19日,第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8件;是年,人大常委会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223件,接待来访151人次。1998年5月6日,第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8件。1999年4月8日,第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46件;是年,人大常委会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90件,接待来访213人次。2000年3月23日,第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提交议案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51件;是年,人大常委会受理代表和群众来信173件,接待来访326人次。
 
四、干部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自1984年设立至2000年12月,经历了5届常委会,5届常委会共召开了139次例会,每次常委会基本上都有人事任免议程。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依照法律的规定办事,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和德才兼备的条件进行审议,决定是否任免。历届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情况如下:
第二届人大常委会。1984年12月,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1名,区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2名,因工作变动,免职1人。1985年,任免干部83名,其中,任命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名,区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19名,区法院工作人员32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26名;免去职务5名。1986年,任免干部25名,其中,任命区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17名,区法院、检察工作人员6名,免去职务2名。
第三届人大常委会。1987年,任免干部90名,其中,任命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区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26名、区法院工作人员33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27名,免去职务10名。1988年,任免干部44名,其中,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名、区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31名、区法院工作人员7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5名,免去职务5名。1989年,任免干部6名,其中任命区法院工作人员1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1名、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区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2名,免去职务1名。
第四届人大常委会。1990年,任免干部44名,其中,任命副区长1名、区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29名、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4名、区法院工作人员4名、检察院工作人员6名。1991年,任免干部63名,其中,任命区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31名、区法院工作人员12名、检察院工作人员8名、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6名。1992年,任免干部23名,其中,任命区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10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13名。
第五届人大常委会。1994年,任免干部62名,其中任命区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30名、区法院工作人员17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3名、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2名。1995年,任免干部28名,其中任命区政府副区长3名、区直委办局主要负责人1名、区法院工作人员23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1名,免职2名。1996年,任命干部31名,免去职务15名。1997年,任命干部20名,免去职务8名。1999年,任命干部44名,免去职务1名。2000年,任命干部55名,免去职务1名,接受辞职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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