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霞山区民族宗教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5-03 11:02来源 : 本网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设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务;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主任科员1名。实有在职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4、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重大事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5、依法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协调民族、宗教工作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做好宗教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43.41万元,其中:预算经费安排拨款43.41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拨款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43.41万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1、基本支出预算39.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5万元;2、项目支出预算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