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00:00来源 : 本网
霞山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
霞山区委老干部局是并入霞山区委组织部的行政机关,是为区委管理老干部的工作机构。主要是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的“三个机制”;落实全区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医疗等待遇,组织老干部发挥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学的作用;建设管理好老干部活动场所。接收管理区属企业离休干部,切实为离休干部办实事,让他们安度晚年。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霞山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霞山区委老干部局为正科行政机关,现有2个职能股室(办公室、离休干部管理股);下属单位“湛江市霞山区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安置管理中心”批文湛霞机编办〔2006〕16号(简称企管中心,下同),为正股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 霞山区委老干部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一)霞山区委老干部局全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5.8万元,其中本年共收入12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支出123.8元,比上一年减少17.8万元,下降23 %主要原因是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由区公医办安排资金解决,我局停止缴纳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 万元 ,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 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2万元。以一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 万元,主要原因:组织部拨入关工委经费2 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霞山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行政(事业)支出全年总计1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慰问长期有病住院、已故离休干部遗属以及区机关离休干部和接收的区企业离休干部,老人节召开离休干部茶话会和发放慰问金,
比2015年减少31.2万元,下降18 %主要原因是:区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在2016年11月停止缴纳,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由区公医办报销,企业离休干部遗属减少1人。
2.教育(类)支出 0 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霞山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全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7万元,比上一年减少22万元,下降15 %,主要原因是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医疗费由区公医办安排资金解决,我局停止缴纳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行政(事业)支出全年总计127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31.2万元,下降18 %主要原因是:区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在2016年11月停止缴纳,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由区公医办报销,企业离休干部遗属减少1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9.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 公务员医疗补助0.46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三、2016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霞山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07万元,运行维护费汽油费0.07万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03万元,下降97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运行维护费汽油费支出773元.防台风公车交回我局使用发生时间产生的费用,由办公业务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7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主要用于用于(离休干部就医、殡葬、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万元.31.2万元,下降18 %主要原因是:区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在2016年11月停止缴纳,改制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由区公医办报销,企业离休干部遗属减少1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此类情况发生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一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一 辆(用于离休干部就医、殡葬、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四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此类工作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
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
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
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
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
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
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
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
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湛江市霞山区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