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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第三十四小学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00:00来源 : 本网

湛江市第三十四小学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湛江市第三十四小学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湛江市第三十四小学为霞山区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主要任务实施全日制小学学历教育,内设办公室、教导处。学校事业编制52人,现有教职工51人,学生930人,有19个教学班。学校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款。校长吴彩凤,负责学校全面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湛江市第三十四小学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没有下属单位。
湛江市第三十四小学机构设置是1个。
第二部分湛江市第三十四小学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学校2016年总收入686.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85.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5.15万元,增长22.3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工资支出的增加,二是学生人数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拨款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1.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56.6 %。主要原因:一是学校设备设施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学校年度总支出714.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教育(类)支出714.2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1、工资福利支出416.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0.57万元,增长27.52%,主要原因是财政工资支出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66.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0.57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劳务费的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5.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44万元,增长50.77%,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增加和增加购房补贴
4、其他资本性支出35.7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53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是学校修缮费增加和学校设备购置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学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5.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9.42万元,增长16.9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工资支出的增加,二是学生人数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拨款的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学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12.69万元。其中:教育(类)支出712.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6.46万元,增长21.57%,主要原因是财政工资支出的增加,学校修缮费增加和学校设备购置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570.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16.79万元,主要用于新教学楼修建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25.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费用。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第三十四小学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与上年相比,2015年也没有“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X个单位出国团组 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 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校无此类经费支出。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校无此类经费支出。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占用国有资产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校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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