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统战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00:00来源 : 本网
2016年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统战部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霞山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于1983年10月成立,是区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挂台湾工作办公室、政府台湾事务局牌子。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统一战线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负责联系我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五)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及省、市、区委对台工作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六)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 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本单位内设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党派工作室。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本单位编制数共5人,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1名,其中部长由区政协副主席兼任,不占编制,副部长2名,正副主任3名。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在职3人,其中副部长1名,主任2名,离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统战部2016年度总收入159.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59.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4.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7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项目拨款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没有收到上级补助拨款。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35.1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58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本年收到区委组织部拨款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统战部2016年度总支出145.8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45.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90.64 万元,主要用于统战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业务有所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57万元,增长16.32%。主要原因是本年社保支出额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25.74%。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支出额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统战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4.4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4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44万元,增长3.70 %;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统战业务需求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统战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4.2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22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6 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统战业务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6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53.93万元;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1.33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67 万元,完成预算 19.01万元的77.1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13.43 万元,完成预算13.43 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06 万元,完成预算4.40 万元的1.3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18 万元,完成预算1.18万元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长69.1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7.27 万元,增长117.9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7万元,下降95.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01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赴港参加活动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车少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批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13.43万元,占91.5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6 万元,占3.89 %;公务接待费支出1.18 万元,占8.0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13.43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 5 个、累计15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香港春茗活动13.43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人员食宿支出及车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06 万元,2016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 辆,主要用于外出工作需求。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18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统战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3 次,接待人数共 230 人。主要包括香港政协委员及香港青年团代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1.63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开支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组织对0等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0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或不够理想,达到了或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0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或不够理想,达到了或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无发生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无发生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无发生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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