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霞山区残联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5:16来源 : 本网
第一部分 霞山残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成立于1991年,下属事业编制单位一个(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在岗人数有9人(残联7人,就业所2人)。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由区政府领导,业务上受上级残疾人联合会指导。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3、开展和促进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霞山残联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湛江市霞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和下属1个预算单位湛江市霞山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第三部分 霞山残联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霞山残联2016年度总收入850.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9.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0.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20.8万元,下降38.61 %。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收入减少,二是残疾人事业的收入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 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 29.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2 万元,增长7.03 %。主要原因:一是其他支出的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霞山残联2016年度总支出850.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1.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50.45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9 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用于其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30 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元,增长0.39%,主要原因是用于残疾人事业支出的增加。
二、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霞山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10.0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33.64万元,下降31.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68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增长了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的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霞山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66.6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05.05万元,下降27.94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7.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71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50.45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霞山残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减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 0个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6 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 万元,2016年霞山残联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2016 年,霞山残联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个,来访外宾 0人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 0.2万元,减少5.25%。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的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用于残疾人事务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辆; 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残疾人事业的收入:指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收入。
十五、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指用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助学、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