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5:23来源 : 本网
第一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是主管群众文化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两个文明建设成就以及国内外形势,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2)组织开展各种文艺演出、文化科技知识讲座和展览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使文化馆成为广大文艺爱好者之家,当地人民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文化艺术活动中心。(3)组织、辅导群众文艺创作活动,有条件的馆可以编印文艺期(报)刑,为当地业余作者提供作品发表园地。(4)搜集、整理、保护非物质文化艺术遗产、建立群众文化艺术档案。(5)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和“多业助文”活动,不断增强自身发展能力。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霞山区文化馆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 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文化馆是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4人,在岗13人,离休1人,退休12人。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为独立核算机构,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2016年度总收入370.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4.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8.72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提高群众文化普及工作的效率,节省工作开支。
2.上级补助收入 32.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88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提高群众文化普及工作的效率,节省工作开支。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16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2016年度总支出300.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0.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8.41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普及工作,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8.31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节省日常活动的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5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导致工作人员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人员医疗保险的调整。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4.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4.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86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普及工作的需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霞山区文化馆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0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67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普及工作的需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群众文化165.94 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普及工作,例如节假日大型文艺活动,免费开放培训班,文艺创作及演出等活动。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均为0万元,没有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 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0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30万元,比上年增加加3.0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导致工作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发生。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发生。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发生。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
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
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
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
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
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
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
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
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