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5:51来源 : 本网
2016年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南柳河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柳河管理所主要主主管南柳河主河道全长约16公里;汇流渠全长13.36公里,全流域汇水面积42.3平方公里。南柳河全流域内有农业人口约5万人,耕地面积约3万亩。
自2013年12月起,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主要责任是肩负霞山区河渠防洪、排涝、挡潮的重任。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没有下属单位。
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事业正科级,2008年9月水体改革后,编制26人,年末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人员3人。共有五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水政执法股、河道巡查股、水利技术股、水闸运行观测股。
第二部分 南柳河管理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南柳河管理所2016年度总收入1116.5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16.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16.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91.07万元,下降30.5 %。主要原因:在建工程量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0 %。主要原因: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加或减少。主要原因: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加或减少%。主要原因:无经经营性收入。
5.其他收入0.0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 万元,增长99.9 %。主要原因:根据物价局规定停止收取河道范围占用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南柳河管理所2016年度总支出1632.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32.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无增长或减少,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目支出。
2.教育(类)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加或减少,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万元;比去年决算数增加了1.8万元,增长率40%,主要用于残疾退休军人的医药费用。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万元;比地牟决算数减少了3.6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25.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3.05万元,农林水支出426.86万元;。与2015年比较增加了507.01万元,增长率为45%(主要是河渠专项工程款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南柳河管理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16.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5.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66.18万元,下降147 %;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的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南柳河管理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31.8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66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7.15万元,增长94.51%;主要原因是本年全面开张工作;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23.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河渠整治工程开支。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6.10万元,主要是用于退休人员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11.20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支出;节能环保(类)款25.61万元,主要是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类)款1163.06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河渠清淤维护等;农林水(类)款425.86万元,主要是用于河渠维护。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柳河管理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0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主要原因是无该项目预算。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减少或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该项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单位出国团组 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没有发生;(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没有发生0;(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 万元,主要用于没有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主要包括0;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 万元,2016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主要用于0。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0。2016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人次,主要包括0;发生国内接待0 次,接待人数共 0 人。主要包括0。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无增加或减少。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无该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业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