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妇幼保健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5:48来源 : 本网
霞山妇幼保健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6年湛江市霞山妇幼保健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院是主管妇幼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母婴保健法》和国家妇幼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
2、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进行调研,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
3、了解、掌握全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保健、生殖健康发展规划;
4、负责对乡镇街道妇幼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咨询,组织开展妇幼保健领域的学术活动;
5、负责本辖区儿童入托前健康体检及开展各类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
6、组织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科学研究和调查,推广适宜技术和新技术等;
7、负责全区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以及妇幼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8、协助开展农村卫生、社区卫生相关工作,开设保健门诊;
9、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 1 个,没有下属单位,根据上述任务,霞山妇幼保健院内设置31个职能及临床科室,其中行政管理机构14个,业务机构17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14个):1、办公室,2、医务科,3、护理部,4、保健部,5、财务科,6、总务科,7、院感办,8、医保办,9、综合治理办,10、信息科,11、质控科,12、人事科,13、设备科,14、党办。
第二部分湛江市霞山妇幼保健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霞山妇幼保健院2016年总收入决算5855万元,2016年收入决算5494万元,比上年增加361万元,增长6.6 %,其中:
1.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是26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33万元,减少45.56%。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收支两条线规定,2015年上缴财政的业务收入多,2016年上缴财政的业务收入少,所以导致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3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3.2016年的事业收入是31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93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收支两条线规定,2015年上缴财政的业务收入多,2016年上缴财政的业务收入少,所以导致2016年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2593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
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 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
长(下降)0 %。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霞山妇幼保健院2016年度总支出5621万元,2015年度总支出5013万元,增加608万元,增长12.13 %。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万元,比上年下降1.7%,主要因为财政局拨款退休经费比上年减少1万元,所以2016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2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上购买药品、耗材、专用设备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84万元,比上年增长16.5%,主要是因为2015年业务量增长,由于业务需要,所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也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霞山妇幼保健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6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9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68万
元,下降45.95 %;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收支两条线规定,2015年上缴财政的业务收入多,所以2016年预算数多,因此导致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 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霞山妇幼保健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68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68万
元,下降45.95%;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缴财政的业务收入多,2016年上缴财政的业务收入少,导致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分功能科目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1.6%,主要原因是2016年财政拨款退休经费比去年少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0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28万元,减少44.9%,主要因为根据财政局收支两条线规定,2015年上缴财政局的业务收入多,2016年上缴财政局的业务收入少,导致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少,因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28万元。
三、2016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湛江市霞山妇幼保健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预算 7万元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9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 3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0.6万元,下降46%。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 万元,占66%;
公务接待费支出1.3 万元,占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7 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以及学校体检、下乡服务等用途。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 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0%。
(2)2016年公务接待费1.9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与2015年对比,增加0.6万元,增加46%,主要因为我单位业务量增加,请专家指导工作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增加。
(3)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3.7万元,与2015年对比,减少2万元,下降35 %,主要因为是我单位下学校体检的次数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用车保有量3辆,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以及学校体检、下乡服务等用途。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3.7万元,与2015年对比,增加0.5万元,增加8.8%,主要因为是我单位下学校体检的次数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1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93万元,视力筛查仪1台11.8万元,宫腔镜1台44.8万元,宫腔监测诊疗系统1台32.76万元,电脑等款259.64万元,医院财政采购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医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辆,其中,一般
公务用车3辆(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以及学校体检、下乡服务等用途),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发生)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
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
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
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
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
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
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
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
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
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
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
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
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
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
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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