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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区委宣传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5:45来源 : 本网

2016年区委宣传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是主管全区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和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区直宣传文化系统包括文化艺术、社会科学研究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管理;组织和指导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规划和部署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正常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承办区委和市委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宣传部下设3个职能组(室):办公室、理论组、宣传组,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为挂靠单位。经区委研究决定,2016年7月起区新闻中心(事业编制)职能工作从宣传部划出,归区委办分管。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第二部分   区委宣传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宣传部2016年度总收入364.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3.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21.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2.28万元,下降29 %。主要原因减少了上级部门下拨的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项目费用。此外,还有省级财政下拨的省级文化消费补贴资金的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5.其他收入14.4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4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本级横向拨款和非本级拨款。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宣传部2016年度总支出364.42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5.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7.03万元,主要用于宣传事务,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6.41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大型广告牌制作。
2.文化体系与传媒支出47.3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广州湾民俗文化节等群众文化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5.81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减少广州湾民俗文化节等活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行政事务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1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行政事务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保障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缴费支出增加
5.农林水支出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等重点工作的支出
6.其他支出20.11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2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等重点工作的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宣传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46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上级部门下拨的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项目费用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此类预算经费。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宣传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4.9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9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79万元,下降1 %;主要原因是减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237.0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47.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8.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6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防汛(款)10万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20.11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97万元,下降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7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无增减。2016年末公务车拥有数量为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占 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6年末公务车拥有数量为0。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3.11万元,降低3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发生。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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