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决算公开说明(建设局)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6:00来源 : 本网
第一部分 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霞山区建设局是主管城市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道路维护管理;负责对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霞山城区和市总体规划内的村庄私房建设工程的报建、施工现场管理;负责组织全区的义务植树工作,负责辖区内庭院园林绿化的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建设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局本级及下属1个预算单位(霞山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队)。建设局共实有在职人员10名,退休人员16名;霞山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队实有在职人员25名,退休人员1名。
第二部分 建设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建设局2016年总收入为3616.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5.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43.48万元,减少39.33%。主要原因:是收到财政拨入工程款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为0元,和上年决算数一样。
3、事业收入为0元,和上年决算数一样。
4、经营收入0元,和上年决算数一样。
5、其他收入1.4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75万元,下降87.36%。主要原因:其他收入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建设局2016年度总支出3977.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2万元,主要用于小街小巷的维护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63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42万元,增长15.45%,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社会保障费缴交和公务员保险费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66万元,下降41.33%,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困难,不及时拨款支付社保费等。
4、城乡社区支出3808.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是泉庄、银帆、上坡和绿民路道路新建工程、退缩线工程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34.43万元,下降30.03%,主要原因是支付项目工程款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建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615.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8.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58.52万元,减少70.89%;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困难,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6.2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36.27万元,主要是因往年剩下结余数用于今年的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建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7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3.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93.4 万元,下降69.52%;主要原因是我区财政收入紧张,部分款项不能按时拨款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2.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3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往年剩下结余数用于今年的支出所致。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2万元,主要用于小街小巷的维护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及福利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2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费缴交和公务员保险费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808.5万元,主要用于工程项目的支出;农林水支出53.2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精准扶贫危房改造款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建设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4万元的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6.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去年购买了一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占 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78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87万元,比上年减少4.94万元,降低14.61%。主要原因是:因办公费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局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