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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5:55来源 : 本网

 

 

 

 

 

 

 

2016年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街道办事处

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街道办事处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霞山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街道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 1个,本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街道内设股室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建设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街道人民武装部。街道直接下属机构包括:综治办、市容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本单位编制数共16人,其中行政公务员编制数10人,行政工勤编制人数2人,事业编制数4人。现我街道实有人数32人,其中行政在职数12人、事业编制4人、合同制工作人员数7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数4人、禁毒办工作人员数4人、残疾人工作人员数1人。行政退休数为数15人、行政离休数为1人。经费拨款形式为全额财政拨款。

 

第三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街道办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6年度总收入677.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7.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87.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19万元,增长率为6.8%主要原因:项目拨款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没有收到上级补助拨款。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89.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0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本年收到其他单位经费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总支出678.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78.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7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和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增长。

2.教育(类)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没有教育(类)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47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9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3.32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221.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3.62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行政运行及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增加。

7.农林水支出12.6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62万元,主要原因:防汛支出增加。

8.其他支出71.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31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日常公用费用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8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7.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0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5.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11.75万元,主要用于强制隔离戒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3.6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190.33万元,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115.1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2.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保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31.65万元,主要用于在计划生育事务;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185.7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10.9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4.1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12.62万元,主要用于零星开支。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6“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14万元,2016年初预算数2.14万元。

2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比上年增减0万元。

3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14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万元,原因公务车使用频率减少,油费减少,车辆维修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4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批次0批,人数为0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街道机关、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14万元,2016年街道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街道机关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运行经费支出27.1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6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6.63万元,增长32.40%。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开支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车辆主要是电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没有开展该项工作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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