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霞山区审计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6:14来源 : 本网
2016年湛江市霞山区审计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霞山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霞山区审计局是霞山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在霞山区区长和湛江市审计局的领导下,负责霞山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 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3. 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 区属资产经营公司和金融机构以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5. 区人民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8. 按规定对区委、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9.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10.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1.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2. 组织审计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境外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13. 组织开展审计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4. 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湛江市霞山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部门没有下属下单位。
根据霞山区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霞山区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霞机编发〔2010〕20号)规定,区审计局内设机构4个,即办公室、财税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企业审计股;设直属行政单位1个,即直属审计所。
第三部分 霞山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6年区审计局总收入166.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6.91万元,较2015年减少1.81万元,降低1.07%。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59.7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62万元,增长率为7.85%,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薪酬正常增长所致。
2.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 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 其他收入7.2万元,较2015年减少13.43万元,增长率为65.10%,主要是审计项目经费减少所致。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区审计局总支出167.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7.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42万元,增幅17.06%,主要用于审计项目经费支出和行政运行支出,增长原因是新招录人员费用增加和工资薪酬正常增长。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2万元,增幅15.21%,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功能科目调整所致。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7万元,降低71.75%,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将部分支出列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霞山区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7.24万元,降低9.74%,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减少资金拨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霞山区审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96万元,下降7.89%,主要是财政困难缩减资金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6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经费开支和行政运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霞山区审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所致。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5万元,较2015年增加1.84万元,增长率为17.51%,主要是人员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发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