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6:09来源 : 本网
霞山区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霞山区农业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霞山区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霞山区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霞山区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霞山区农业局是主管农、林、水、畜牧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负责农、林、牧、渔、水利资源保护,负责畜禽防疫检疫、兽医卫生监督、兽医药政、水政、林政、农业和野生动物保护等执法工作。2、调查、分析和反映农业、农村及农民工作动态信息,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等建议,对贯彻执行农村有关政策进行指导和监督。3、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兴农、技术引进、良种推广,技术培训,实行农科教相结合。4、指导农村双层经济体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农村承包合同和耕地的管理。5、承担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洪抢险工作。6、承担林业资源的发展和保护工作,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防火管理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区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局办公室、农业生产与经营管理股、综合执法股、水利农机股、区畜牧兽医局和三防办等本级和下属4个预算单位,包括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畜牧兽医站和区生猪屠宰和肉类市场管理稽查队等。
第三部分 霞山区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区农业局2016年度总收入1002.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9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84.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49.59万元,下降64.61 %。主要原因:减少了工程项目,收入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5.其他收入6.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39.62万元,下降95.81%。主要原因是因为扶贫项目分到区委农办负责,所以减少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农业局2016年度总支出 717.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717.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城乡社区支出40.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11万元,增长150.69%,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经费,拨款增加。
3、农林水支出625.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48.9万元,下降57.59%,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减少拨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1.45万元,下降65.85%,主要原因是因为扶贫项目分到区委农办,减少开支。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区农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8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4.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区农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23.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83.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缴费。农林水支出625.0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支出255.44万元,林业支出17.78万元,水利支出303.38万元,扶贫支出21.19万元,农业综合改革支出27.25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 0万元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万元,完成预算 2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 0%。
区农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4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万元,2016年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业执法。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1万元,比上年增加1.06万元,增长11.58%。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开支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xx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发生。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组织对“0”等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发生)。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发生)。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发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