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9-15 16:06来源 : 本网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主管农技推广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湛霞机编﹝2010﹞3号《关于印发霞山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我中心主要职能包括参与制订本区域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与强制性检验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
没有下属单位。
第三部分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度总收入27.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9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万2.2元,增长8.11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福利减少,二是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没有这项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没有这项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没有这项收入。
5.其他收入0.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转入农业保险工作经费。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度总支出26.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6.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2.教育(类)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3.农林水支出25.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4.9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3.3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0万元,减少0.85万元,下降3.3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预算。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3.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82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与购买电脑等固定资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目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农林水支出25.4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医疗保障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湛江市霞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开展该项工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开展该项工作;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开展该项工作。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万元,2016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6年,本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0次,接待人数共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6.80万元,比上年增加2.05万元,增长8.2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购买电脑等固定资产、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无发生。
2.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进一步强化项目工作,从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资金保障、加大技术推广等方面着手,确保项目规范有序运作,发挥好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促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发展;加大农技服务力度,强化“服务为本,强农富民”的理念,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主要是强化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标准粮田建设,建立健全展示、示范网络,提高技术到位率和资源利用效率。继续加大农业培训力度,加快科技长入农业步伐。在健全完善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上,加大科技培训和宣传力度,搞好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
落实政策,强化服务,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检测工作。中心坚持每天对辖区内的各大果蔬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检,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检测工作,保障好全区人民的农产品安全。
加强宣传,以管促推,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突出重点时期、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依法督查。我们或自行组织或联合上级部门开展对农贸市场进行不定期检查,认真开展安全使用农药知识的教育工作,共发放宣传手册380余份。我区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监管能力不断提高,本年度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2400批次以上,检测合格率98%以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